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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最大的虛擬社群擁有者99網路科技公司,準備將騰訊告上法庭,理由是對方侵犯了‘我的世界’及‘麥麥空間’的智慧財產權。
99表示,對方新推出的qq空間,在頁面佈局、操作方式、功能設計等諸多方面,與‘我的世界’及‘麥麥空間’相同或實質性相似。
99要求騰訊立即停止運營qq空間,公開道歉並賠償1元!”
“……”
看完新聞,許良整個人都不好了,這不按套路啊!
網際網路不是打打殺殺,是人情世故,你艹我我艹你不是常事麼,哪有真起訴的啊?
而且反應還這麼快,我剛推出一個禮拜,你特娘就起訴?若非不合邏輯,許良真以為99專門在盯著自己呢!
“這,這……”
許良頓了頓,道:“這事只能交給公關部和法務部處理了,我們要搞qq空間,,上頭可是一致同意的,不能由我們背鍋。”
事情迅速轉到那兩個部門,節。
這邊都蒙了,沒見過這麼莽的?就算你起訴,你能打贏???
qq措手不及,倉促應對,一邊準備資料上法庭,一邊開始公關,發了箇中規中矩的通稿,大意是:
“qq空間是自主研發,不存在實質性相似的問題,抄襲根本沒有根據,因為操作方式和創意是可以互相借鑑的云云……”
他們以為這就完了,戰場在法庭上。
也虧得這年頭的網際網路環境較為單純,還不像後世那種喧囂的烏煙瘴氣,但姚遠習慣啊,不僅習慣還擅長,這件事的戰場可不在法庭,直接把對方拉到自己最喜歡的賽道:
網暴企鵝!
“瞎子都能看出來,這個什麼qq空間跟麥窩社群簡直一模一樣!而這種模式也是麥麥先搞出來的,才短短几個月,qq就寫輪眼(火影動畫版已經傳到國內)了?”
“你要這麼說,我還說麥麥抄襲qq呢?”
“放你孃的屁!qq本身也是抄icq的,現在即時通訊軟體這麼多,早就成熟產業了,不存在誰抄誰。”
“我證明,qq這傢伙是慣犯,我一直玩《泡泡堂》,結果去年出來個《qq堂》,一幫玩qq的崽子硬說《泡泡堂》是抄的,媽的給我氣的不行!”
“同感,玩qq的太低齡化了,感覺沒上過什麼學。”
qq使用者多,麥窩使用者也多,倆家掐起來,有的看戲,有的幫腔。99的水軍混在裡面,東搞西搞,各種帶節奏。
直指兩個痛處:低齡化的lowb!抄襲是慣犯!
現在是國內網路營銷剛起步的時候,誰像姚遠,早早讓劉薇薇養了一批水軍,還有不少大手子,文采飛揚那種。
於是乎,很快出現了這樣一篇雄文,被各大平臺轉載,點選量暴漲:
“軟銀的孫正義提出過一個時間機器理論:
美國、日本、中國這些國家的it行業發展階段不同,那就先在比較發達的美國開展業務,成熟了之後再到不發達的國家,把之前做過的事情重新做一遍。
就像坐上了時間機器,因此叫時間機器理論……
縱觀國內的網際網路產品,從入口網站到搜尋,從bbs到電商,無不如此。我們的產品總能在國外找到一個對標的物件,把它拿過來,在中國當作新鮮事物收割使用者群。
qq也一樣,對標的是icq。
我不討論對錯,我只是說在中國網際網路不發達的時候,汲取國外的先進經驗,或者說白了就是抄襲,完全可以理解。
因為你落後嘛,當然要學習人家了。
但是,從1994年中國首次連上網際網路,到現在已經11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