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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東對著電腦,嚅裡啪啦的打字。
忽地又頓住,手指按在鍵盤上思索片刻,煩躁的全部刪除--這已經是他寫的第四稿方桉了,都不滿意,屬下寫的也不滿意。
按照原計劃,刀郎之後,電子大賣場就該上線。
但看了前面姚司令的種種操作,劉強東莫名覺得自己的方桉就是一坨屎,就那麼幹巴巴的上線了,除了與消協合作設立先行賠付之外,沒有別的亮點。
噱頭啊!
聯動啊!
姚遠每次開會都強調這兩點,做
專案要有噱頭,要與別的業務聯動起來,至今沒幾個人能搞定。
網路營銷是個新事物,除了他,大家都在摸索。
劉強東認為自己的方桉,先行賠付算是個噱頭,但總覺得不攢勁,像買爆噹噹,像刀郎那樣攢勁。
他索性站起來,上樓找於佳佳。
“於總!”
“喲,東總?想通了,古裝男一號?要哪個花旦?”
“你別取笑我了……”
東子濃眉大眼的很不好意思,頓了頓問:“你真能找來四小花旦?"“就錢的事兒啊!你喜歡哪個?"“不不不,我是為大賣場來的……我最近頗受啟發,在產品身上賦予一些娛樂元素太關鍵了,更通俗化,傳播性非常好。
我們的主打產品是魅族p3,就是這個!”
他還帶來了,拿給於佳佳看,道:“魅族是個小廠子,沒錢做宣發,我們合作也是單純的商業合作。但我現在有個想法,需要99娛樂幫忙。”
“你說!”
“我們能不能包下魅族的宣發,幫他們做推廣,反正是在自己的網站賣,銷量好,我們也受益。”
“那酬勞呢?"
“我一直在研究社群+商城這個模式,比如說啊,我們拍個廣告放在社群。不要酬勞,按流量算,點選量達到多少,帶動銷量上漲多少,魅族在商城的收益就給我們讓幾個點。”
“可以啊!太可以了,這樣就聯動起來了。”
“就是啊,但關鍵廣告的內容,比如請哪個明星之類的,這我就不擅長了,特地來請教。”
“好說好說,你這個我也很感興趣。”
於是乎,哼哈二將,臥龍鳳雛開始密謀,先研究了一個初步方桉,自認絕佳,屁顛屁顛的拿給姚司令顯唄。
"哼!”
姚遠給予無情的鄙視,道:“就這?你倆要是決定做了,我也就捏著鼻子認了,偏過來找罵!”
不等於佳佳說話,又道:"魅族p3,聽歌用的,那就得有音樂。你都想到利用音樂了,為啥還找老歌?為什麼不找新歌?
刀郎在商城賣了快500萬張,你知道有多少歌手眼紅麼?一紙號令,屁滾尿流也得滾過來,從裡面挑一首好的,拍歌。”
“拍歌?”
“音樂、影像、p3,哪個方便傳播?”
當然是音樂。
“所以啊,拍這種廣告其實就是拍音樂,拍音愛尚小說手打發布 as樂就是找共情,找到共情了,歌就火了,歌火了,廣告自然就火了。
那怎麼拍呢?
能不能跟使用者聯動起來,這個產品的受眾群是什麼……”
劉強東現在肯定比原時空的強,他接觸到的是來自後世,經過無數桉例證實的網際網路運營智慧,主動提出給大賣場包裝,給p3推廣,思路非常棒,經驗差點。
姚遠不吝指點,腦筋飛速轉動,
道:"魅族p3,128b的,799元;256b的,950元。不便宜,在校生購買有些吃力。
受眾群應該往上一點,32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