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本工墨稅等。
但實際上的稅課司、局並沒有維持太長時間,據《明實錄》記載,從洪武十三年正月開始,吏部奏請:“天下稅課司局歲收課額米不及五百石者,凡三百六十有四,宜罷之,從府、州、縣徵其課為便。從之。”
說人話就是,每年完不成五百石納稅任務的稅課局應當全部裁撤,把納稅職能轉移到地方官府,節省朝廷財政開支。
這條政令下去,有約莫七成以上的稅課司、局遭到裁撤,它們的徵稅職能也被地方府衙取代合併,完稅憑證也由稅課局印製轉為由府衙代辦印製。
到了正統初年,地方的完稅憑證又上交給布政司、戶部主管印製,地方的徵稅權力再度被合併裁撤。
“當然這些只是正賦雜稅的徵收,真正歸於鄉鎮一級,還是要由地方保甲負責督徵糧賦,也可以說是胥吏。”
繞了半天,徵稅的實際執行部門,依舊脫不開鄉一級的胥吏。
而鄉紳胥吏勾結,到了晚明就已經相當嚴重。
張居正的“一條鞭法”改革,其中一條就是撤銷鄉鎮保甲的徵稅職能,改由“官收官解”。
因為晚明的保甲已經收不上來賦稅了,但“官收官解”也有缺陷,那就是貪汙、火耗問題的出現,還有“官收官解”擴大了地方的財政稅權,沒多久就也收不上來稅賦了。
保甲胥吏不能用,“官收官解”玩廢了。
那怎麼辦呢?
用太監……
嗯,這是崇禎被逼無奈用的法子,錢確實是收上來了,但地方同樣也被禍害得苦不堪言。
到最後,崇禎還是被迫把太監召回,因為再不召回,繁華的江南就真要造反了。
雖然最後還是反了……
崇禎十六年,大明風雨飄搖,崇禎病急亂投醫,下詔天下兵馬勤王。
有個叫許都的東陽秀才,這傢伙的老師被崇禎徵辟,還在皇帝面前舉薦學生,可謂要人脈有人脈,要名望有名望。
可等到許都靠著影響力和散盡家財,募兵萬人準備北上勤王之時,結果反手就被東陽縣令姚孫棐勒索白銀,並且打算收了錢後再將其當做反賊送上去立功。
許都所部被激怒,再加上“三餉”的壓迫,隨即擁立許都扯出反旗,號稱“白頭軍”。
白頭軍迅速壯大,一度聚眾數十萬,殺穿東陽、浦江、義烏、永康、武義、湯溪、蘭溪等縣,並圍困金華。
許都的結局也很慘,接受招撫投降以後,與部眾63人親信將領全部被殺。
這就是明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