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其他的倒是沒什麼問題。
其實在註冊公司之前,沈時野閒著沒事自己設計了好幾個,但沒有特別滿意的,後來他天天忙著招人就把這事給忘了,現在被顧思楠這麼一說再看封面實確顯的有點空,難怪他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於是,他翻出之前設計的那幾個商標發給顧思楠看。
顧思楠知道沈時野有畫畫功底,他們倆好的時候,沈時野還給她畫過素描,至今她還珍藏在箱子裡。
沈時野一共設計了四個商標,其中一個非常特別,正方型外圈內裡圖示像個人又不大像,顏色搭的也很酷黑紅配,顧思楠一眼就被吸引了,便截圖發給沈時野,說這個很特別她喜歡。
沈時野看她發過來的截圖,眉梢輕挑,那四個裡面也就這個他比較滿意一些,而且立意也比較貼合公司,正方型裡面是一個器機人,稍微再修一下就可以用。
當天晚上他就把圖示修改好,隨後就給顧思楠發過去。
顧思楠回的很快,沒有過的多廢話,就一句:【很棒!】
沈時野看著那兩個字,嘴角不由揚起,壓下筆記本腦,他哼著歌進了浴室。
……
沒兩天,沈時野又給顧思楠發去展會的設計圖,讓她幫忙再把把關。
顧思楠最近被沈時野以「顧問」的身份諮詢,有點上頭,乾的非常敬業。看完設計圖,她還問沈時野原先預算是多少,還有對方報價又是多少。
沈時野把對方給的報價單發給她,說他這邊沒做預算。
顧思楠一看對方報的價就覺得很虛,而且展位設計的也很一般沒什麼特色。便問沈時野對他們的設計滿意嗎?
沈時野要是滿意怎麼可能發給她看呢,自然是這圖有問題才會發給她看。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