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或減少收入時,由保險人在一定期限內分期給付保險金的一種健康保險。
這種型別的保險是為以工資類收入為主的人設計的。沒有非工資類收入的人一旦因意外不能工作就失去了收入,這種保險或許能起到一定的幫助。
但是如果有非工資類收入的人是完全不用考慮這種保險的。財商高的人一般不會購買這種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
是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的責任是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所致的死亡和殘疾,不負責疾病所致的死亡。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較短,一般都不超過一年,到期後可以接著買。意外傷害保險是純消費型的保險,
也就是純保障型的保險。意外險保費很便宜,一般年費率低於0.2%,買100萬保額的意外險,一年保費一般低於2000元。財商高的人一般會購買這種保險。
下面我們看下,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定期壽險的區別:
1、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因意外傷害而導致的死亡,不保障因疾病而導致的死亡。定期壽險保障因意外和疾病導致的死亡。在死亡保障方面,定期壽險的範圍更廣。
2、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因意外傷害導致的殘疾,並依照不同的殘疾程度給付保險金。定期壽險一般不包含
殘疾給付責任,有的雖然包含殘疾責任,但僅包括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責任。
3、相同保額的定期壽險要比人身意外傷害險的保費高很多,大概4倍左右。收入不高的家庭或者想節省保費的家庭可以選擇提高意外險的保額來替代定期壽險。
當然這種替代有利有弊,自己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定。
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則是指以物質財產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家庭財產保險是以城鄉居民室內的有形財產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財產損失提供及時的經濟補償。我國家庭財產保險主要有普通家庭財產險和家庭財產兩全險.
根據保險責任的不同,普通家庭財產險又分為災害損失險和盜竊險兩種。
災害損失險的保險標的包括被保險人的自有財產、由被保險人代管的財產或被保險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
家庭財產災害損失險規定的保險責任包括:火災、爆炸、雷擊、冰雹、洪水、海嘯、地震、泥石流、暴
風雨、空中執行物體墜落等一系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災害損失險是我們買財產險的重點,比如我們買了一套房子,最好就要買災害損失險。萬一遇上了火宅、
地震給房子造成重大損失就會得到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