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婚禮風波(2 / 3)

小說:風雨三十年 作者:野火a

浩繼續給大家敬酒,時間很快就到了十二點一刻。這時,一聲淒厲叫喊打破了一片祥和。“吳浩,我愛你!”

只見一身潔白婚紗的林嵐,在一位中年男人攙扶下,站立在門前面對大廳流淚顫抖。

吳浩見狀,心痛如刀割,想起這兩年彼此從相識到相戀,他無法再堅持了。飛奔過去將林嵐緊緊抱在懷裡,讓身體溫暖著她。

“浩,求求你別離開我好嗎?我愛你,我不能沒有你。我不要錢,不要房子,我只要你,只要你!!”林嵐在吳浩懷裡哭喊。

一旁的中年大叔紅眼落下幾滴淚:“小夥子,你們之間的事我不清楚,但我要告訴你,這孩子剛才攔車時差點被撞了。人生不易,彼此珍惜,我祝你們幸福。再見!”大叔隨後轉身離開。

“他是?”吳浩看著林嵐。

“他是計程車司機,是他載我來的。哎呀,我還沒給他車錢呢!怎麼辦?”吳浩趕忙追了出去。

洪姐和江秋月走來,洪姐立刻將身上呢大衣脫下披在林嵐身上。江秋月看著這位比她略矮的女孩子頓生疼愛,她的眼神是那麼的清純,眼中的淚宛如清澈的湧泉。難道是誤解她媽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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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浩氣喘吁吁回來說計程車沒能追上,隨後就拉著林嵐、媽媽和外婆一起走向酒席處。

這時,背後猛地傳來潑辣叫喊聲:“吳浩,你這個臭不要臉的!你錢也不給,房產證也不拿來就想娶我女兒,你做夢吧!知道嗎?你這是屬於騙婚,是違法的,信不信我告你。

今天,我就給你們所有在座的說清楚,50萬不給齊,房產證不拿出來,每個月三千生活費不答應就別想結婚。還有,為了我今後方便看女兒,還要給我配一輛寶馬。”

這位潑辣女人還真是一語驚呆四周人,當有的人把無恥當成是一種能耐或是一種本事時,各種各樣奇葩的噁心事出現就不足為奇了。碰瓷的、造假的、坐地起價的、坑騙親友的、忘恩負義的、扶他一把反還要賠錢的等等,都徹底將無恥改頭換面變成一種致富的智慧與才能。善良與本分,反被大眾看成是無能的體現。

這位潑辣女人就是這樣,覺得無恥還不夠力度,乾脆更加無恥了。戴志成很奇怪地看著她,怎麼也無法將她與林嵐作為母女聯絡在一起。這些年,父親出現假的情況確實屢見不鮮,但母親出現假的,還真沒發現一例。

“錢,我家裡有,但我家的錢是給人花的,不是給人渣人畜!你不是要告我們嗎?請便。我還要告訴你,就算你女兒和我兒子結了婚,我也決不允許你踏進我家半步,更不可能認你為親戚。”洪姐大聲怒斥、震耳欲聾。

“你算個什麼東西?以前不就是個開破餐館的嗎?你以為我不知道?我還不稀罕呢,真是。”

林嵐媽極為囂張,戴志成正想出面教訓,被江秋月拉住。

“你走吧!我沒你這個媽!從小到大你關心過我嗎?你除了會拆家和破壞女兒的幸福,你還能做什麼?你走,不要讓我恨你一輩子!!”林嵐歇斯底里叫喊。

“你這個賤東西真不識好歹,不知道老孃是為你好嗎?這些錢和房子還不是為你爭取的?真是個蠢貨。”林嵐媽怒罵女兒。

忽然間,林嵐爸爸急匆匆出現狠狠抓住潑婦。“你這個賤女人,害了我一輩子不夠還要繼續害女兒。你還是個東西嗎?”

隨後揮手一記重重耳光。他沒有停留,拖開女人回頭對女兒說:“嵐嵐,你放心結婚吧,爸爸祝你幸福。這個賤貨如果還要害你,我就殺了它!”說完強行將女人拖走。

林嵐與浩浩都愣住了,洪姐也是一樣。他是林嵐的爸爸嗎?還是那個憋屈、木訥、呆板與忍氣吞聲的男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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