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rdo;
你這樣說,我都沒辦法和你交流了啊,爹。
簡平一臉的黑線,然後強勢的無視了這個問題。也因為簡平的強勢,簡家所有人居然都理所當然的覺得,本來就識字的簡平在好幾年沒摸過毛筆的情況之下,寫出來這麼漂亮的字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然後,因為簡家人一臉一所當然的模樣,其他不知情的外人也只是以為,簡平本來就會識字寫字,寫字本來也就這麼好看。
這真真是個美麗的誤會。
簡家人驚嘆了一下簡平居然會寫字還能抄書這件事兒之後,對于田文會寫字這件事兒,倒是沒有任何奇怪的地方。
畢竟田文幾年之前還一直在私塾上學,這個全村人都知道。
田文戰戰兢兢的用了一下午的時間,才將《三字經》一千五百來字全部寫在了竹片上。
這還是因為簡平不要求好看,只要求字寫的大,稍微整潔一點就好。
而字寫的大這一點,對於一個寫毛筆字的人來說,簡直就像是開外掛一樣,能寫的飛快。
如果不是田文這人謹慎,恐怕一個時辰都不用就能寫好了。
&ldo;老大啊,你這是要做什麼啊?&rdo;
等田文將那些竹片寫好,簡家也開飯了。簡平拉著田文,還有其他幾個簡家兄弟,和簡家人就坐在院子裡吃飯。
桌子上油乎乎熱騰騰的紅燒肉,都不能將眾人的目光從寫滿了字的竹片上拉回來。
畢竟,在這個年代的人心目中,讀書寫字,是一件很神聖的事情。
簡平夾了一塊紅燒肉放在田文碗裡,看著小可憐那都恨不得縮到桌子下面去的緊張感,又給對方夾了一筷子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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