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從對方的行為舉動就不難猜出對方土匪的身份,而這個&l;土匪&r;的身份,可就有不少的後續問題了。
如果只是流民,甚至山匪,那麼今天簡平教訓了他們一頓,這件事兒就算是過去了。
只要雙方以後不碰見,甚至不起什麼衝突,大家就當沒這件事兒了。
可是土匪不一樣,土匪的性格偏激,易怒,而且得理不饒人。出門順手搶劫都不介意弄出人命,自己現在還傷了他們,如果放他們回去,簡平也別想過安寧日子了。
如果只是簡平一個人的話,簡平還真不在乎。打不過,還不能跑嗎。
可現在的簡平不是一個人,簡家村的老老小小不算,光是簡平自己家裡還有十幾口人,還偏偏都是老弱婦孺居多,根本就是想跑都沒地方跑。
所以這兩個人,是一定不能放回去的。
那麼問題來了,簡平敢把人打個半死,但還真不敢直接將人打死。先不要說以前二十一世紀的時候,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就說現在,就算簡平有這個膽子,旁邊還站著一個小可憐呢。
還是那句話,如果只有簡平一個人的話,說不定簡平真敢一不做二不休以絕後患,畢竟事情不是他主動招惹的,自己最多也就算個防衛過度。
可旁邊還有人的情況之下,簡平又不能把這個小可憐也一起殺人滅口吧。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簡平要是真敢抹了這兩個土匪的脖子,恐怕這個小可憐都能嚇瘋了。
更何況,自己還想著以後兩個人有沒有發展可能的事情呢,回頭就把人弄瘋了,簡平覺得自己腦子應該沒問題,所以自然不會幹這麼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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