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燁可以跟金俊說些其他話題,或者說是男人之間的話題,但是在金玲和金必行面前,二人沒有話題可言。
“是啊,你不說,我差點就忘了。”金玲眼裡露出一抹喜色,對金俊道:“哥,你回去吧,我要劉燁陪我去逛街,我已經小半年沒有買過衣服了……”
“跟他逛街?”金俊冷冷一哼:“屬於金家的投資企業,下面的商場在麗京市不知何幾,跟他逛什麼,國際大牌,阿瑪尼,lv,香奈兒,任何品牌,任何物品,我帶你挑就是了,別忘了,你也是金家的人,我馬上就讓人過來,你只要說想要哪一件就好,專門有人把衣服為你打包,並且付款,給你送到你的衣櫃裡!”
逼王金俊,不只是說說而已,無論什麼地方,他都可以把有錢,體現的淋漓盡致。作為劉燁一個這麼低調的人,卻無法知道高調有什麼樂趣。聽見了,也沒說話,要是金玲願意那麼做,也挺好的,免得耽誤他的時間。反正金俊有的是財富。
“金俊,你除了會像一個暴發戶一樣的做事,砸錢,你還會做什麼?你不要忘了,即便是家趁萬貫,也有衰落的一天,你作為一個大企業的總裁,做事不要太高調了,生活,有生活的樂趣,而你,毫無樂趣可言,哼。”
聽到金俊的說辭,金必行忍不住的給予打擊。
錢,並不是萬能的,金必行也有很多財富,但是他並不是沒有憂愁。
“二叔,我妹妹都小半年沒有逛街了,我得讓她逛個痛快。”金俊看著自己身上,穿的價值上百萬的定製西裝,說道:“有錢為什麼不花?砸錢,便是有錢人的意義所在。”
“你放屁!”金必行罵道。
“你可以罵我,二叔,但是你不可否認,有的時候,錢就是用來炫耀的,不然價值幾千萬幾個億的跑車,意義又在哪裡?坐著不舒服,又危險重重,炫耀,是人類的本性。”金俊激動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