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縣 第146節(2 / 2)

,饒是紀煬也為這頭疼過一陣。

也是知道重要性跟敏感,紀煬去邊關送糧時,才下令讓人送上土地清單。

等他回衙門,看著下面遞上來的土地清單。

雖說三縣合一,但賬冊還是三本。

上面記錄三個地方的田地情況,有多少田地,開耕多少,荒廢多少。

但這些數字都不能相信,比如裴地,裴家都不太清楚自己田地情況,清單上又怎麼會明白。

劉地跟鮑地好一點,但他們必然會隱瞞田產,這樣才能在明年五月交田稅的時候少交許多。

最清楚的,大概就是三個地方官田數額,畢竟官府都有記載。

劉地官田土地五千頃全都租給當地劉家耕種,五千頃是多少畝呢,五十萬畝,相當於劉地總面積的三分之一。

地方土地三分之一的官田,加上強買過去的其他民田,稍稍估算一下。

劉家至少擁有劉地一半以上土地使用權。

這麼看來,那個縣城原本的名字確實不重要,也確實該叫劉縣。

裴地跟鮑地也沒好到哪裡去。

裴地更是誇張,此地五分之四的土地都歸他家所有。

鮑地明面上看好點,可仔細看看就知道,他家不比另外兩家強。

這幾家所在縣城的名字,怪不得以他們名字命名。

要知道紀煬那個時空的大貪官和珅,名下土地八十萬畝,已經讓人震驚。

這種邊陲小地,還真是無法無天。

一個縣的土地幾乎都歸他們所有,怪不得他們肆無忌憚。

那問題也來了。

劉家“租”種官田五十萬畝。

裴家“租”七十萬畝。

鮑家“租”六十一萬畝。

那租金呢?

又租了多久呢?

答案是,不知道。

租金是多少,不知道,租了多久?百十年吧。

冊子呢?

上次兵禍起,毀在兵禍的一場大火裡。

如今賬冊都化為灰燼,找不到了。

只留了當初簽訂了跟三家的百十年契約。

此時用扶江縣那個法子,說他家多佔土地,超過承平國律法規定的畝數肯定不行。

先不說他們聽不聽,現在都說是租了。

再者真提起那事,就是撕破臉。

在扶江縣還能強行押走,此處?此處是他被押走!

除開這些,這些經年的地主,早有逃避此事的方法。

甚至有專門的稱呼。

把自己名下過多的土地寄在佃戶奴僕,親朋鄰居名下,逃避律法追究,這叫“花分”。

再或者找個有官身的人戶寄存,又叫“詭寄”。

當初扶江縣那幾戶人還沒來得及做這些事,火剛燒起來,就被紀煬掐斷苗頭,這才好辦。

而這裡的情況?

那所謂大火,不過明明的陽謀罷了。

哪個知縣敢深究?

裴縣令見紀煬合上冊子,臉色不算好看,似笑非笑看向他:“裴家是不是有內鬼。”

不等他問,紀煬就道:“明明裴家的耕地更多,每年的糧稅卻是三縣裡面最少,少得太多了,你家估計有人吃錢。”

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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