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想捱揍是嗎?」
唐湖耐性耗盡,一把扯起他的衛衣領子:「咱倆第一次見面你就藏了手機偷偷錄音,沒點真傢伙還敢跟我講條件,不要命了?」
「……咳!我開個玩笑嘛。」
尤飛飛沒想到她力氣這麼大,左手在衛衣胸前的口袋裡掏了掏,緩緩攤開掌心,露出一根被皺巴巴塑膠袋裹著的菸頭。
「什麼玩意兒?」尤雅雅皺眉看了一眼。
「這是韓汐的?」
唐湖指尖的力道緩緩放鬆。
她聯絡尤飛飛時沒有說任何關於韓汐嗑藥的猜測,僅僅單純表達出希望套些情報的意思,尤飛飛卻立刻接招,想必早有準備。
——雙方不謀而合,而合得竟然真是同一件事!
尤飛飛從她掌心裡揪出售價不菲的衛衣,撫平領口褶皺,一字一句道:「我親眼看她抽剩下的,又親自撿回來,中間沒經過第二個人的手,出了差池,你弄死我。」
薪月公司兩名花旦打架,他作為新人,不得不跟著站隊。
韓汐有意拉攏,沒少請他出入只有熟客能敲開門的高階私人會所,只是有一次他姍姍來遲,看見韓汐跟一幫朋友剛抽完煙,菸頭卻未扔進茶几上的菸灰缸裡,而是仔細收進一個黑塑膠袋。
韓汐懶洋洋地窩在沙發上,嫌棄地翻看會所提供的雜誌,說,上面畫的什麼東西,眼睛密密麻麻噁心死了。
那是畢卡索的《格爾尼卡》,畫面正中是站立的牛和嘶吼的馬,表現作者的反戰態度,雖然抽象,但並沒有「密密麻麻的眼睛」。
鬼使神差的,他在韓汐去廁所嘔吐時翻出塑膠袋裡的菸頭,貼身藏好。
尤飛飛從小生活的新加坡禁毒同樣很嚴重,國內攜帶30克海l洛l因就足以死刑,新加坡的定刑標準是15克,吸l毒者還得跟著坐牢或鞭刑。
所以他害怕了。
唐湖用一根指頭勾著那個塑膠袋,扯了張紙巾包裹住,才敢放心大膽地拿在手裡:「……我明白了,謝謝。」
「我沒有其他話可說,東西也送到你手上,該走了。」尤飛飛又把化妝檯上的果籃拎起來原樣帶回,小日子過得精打細算。
唐湖收好那支菸頭,開門送他出去,留尤雅雅一人在房間裡。
「……記得幫我跟薪月解約。」
尤飛飛出了門,在只有兩人時低聲提醒:「別忘了,第二個條件。」
他當年賭氣另投別家,簽完合同後演藝活動的收入六成左右都被拿走,加上亂七八糟的稅,真正到手裡的不足三成,從前握著韓汐最大的黑料卻沒人幫他,這次得到機會,自然不可能只要求見姐姐一面。
三項條件,其一見面,其二解約,其三為錢。
「薪月不久之後會有大動盪,你那時候可以趁機回老家。」唐湖從褲子口袋裡摸出一張早已開好的支票,「這是安家的零花錢,三個條件我都做到了。」
尤飛飛如獲至寶地捧過支票:「誒,你不給我一張沒密碼的卡嗎?」
唐湖意味深長地解釋:「只有銀行有了流水,薪月事後查起來才知道誰是叛徒。」
韓汐做過的事一旦爆出來,尤飛飛自身難保,退圈反而是最明智的做法,連著得罪兩家公司,他應該沒什麼在這個行當出頭的機會了。
畢竟尤雅雅再有手段,身為普通公民也不可能對另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作出限制,況且他的國籍在新加坡,收拾起來更麻煩。
尤飛飛早有退意,想到之後的未來反而不慌,認真點頭道:「嗯,本來我就不擅長做明星,你們以後再也不會看見我了。」
「走之前不留個照片,告訴大眾你跟尤雅雅是一家人麼,省得白白捱了這麼多年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