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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從海軍的招標前的態度來看,他們更傾向於一步到位的重型艦載機方案。
如此選擇一來是反介入作戰的壓力促使海軍不可能先解決有無問題在慢慢的徐徐圖之,畢竟沒有戰鬥力的航空母艦就等於活靶子,海軍已經在第一代核潛艇上吃過這種先解決有無問題,再慢慢升級的虧,因此不想在艦載機上重蹈覆轍。
二來也是為後續的海軍艦載航空兵部隊的發展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畢竟重型艦載機的戰鬥力更強,改裝餘地更大,無論是瓦良格號這種滑躍式起飛航母,還是未來規劃的彈射起飛航母,重型機都可以輕鬆升任。
當然更為重要的是,海軍在列裝蘇—20和蘇—30kk2等一系列蘇系列重型機後,對這個系列的作戰飛機的評價頗高,再加上從烏克蘭獲得的t—10k-3型艦載機原型機同樣是前蘇聯在蘇—27基礎上改進而來的產物。
海軍再考慮艦載機人員培訓,後勤維護和操作習慣等細節後,對東北航空工業集團的殲—11改更青睞幾分。
從初步的招標結果來看,並沒有超出業內的預期,對殲—11改的評價頗高,反觀中國騰飛的fc—21艦載機方案,雖然加入了當今航空界堪稱前沿的區域性隱身效能,但整體終究只是箇中型機的架子,與海軍期望的重型機的心裡預期差距著實有些大。
因此哪怕在技術上fc—21艦載機方案強於殲—11改,但卻沒有在初步的競標中得到海軍方面的多少認可,只給了個“技術方面可取,潛力方面不足,整體成熟度不高”的評語。
這在比較含蓄的國內軍用裝備招標中幾乎就是淘汰的宣告,儘管整個招標過程分為三輪,初評、中評和終評,且最終的終評佔比達到60,可沒人把最後的終評當回事兒,因為往往在初評時,部隊相關部門就已經達成共識,後面的兩輪基本都是走過場,想翻盤比孫猴子破五指山都難。
反正這麼多年陸、海、空、第二炮兵的裝備招標,初評不過的就沒有誰在後面兩輪能翻盤的,都是陪跑到最後撈一個備用型號就算好歸宿的。
如今中國騰飛的fc—21艦載機方案就面臨這麼一個尷尬的局面,這也就罷了,關鍵是海軍方面對fc—21艦載機方案評價並不高,也就是說整個招標結束後估計連個備用型號都撈不到。
這對中國騰飛來說就不止尷尬,而是徹徹底底的失敗,且這則失敗甚至會影響中國騰飛未來20年的發展。
沒辦法,實在是丟掉艦載機這個專案不但預示著中國騰飛過去二十多年深耕艦載機的努力付諸東流,未來中國騰飛在軍用航空器方面也將因此裹足不前,只能作為國內幾大軍用飛機生產商的配套,而無法成為真正核心主導者。
這對包括莊建業在內,整個中國騰飛上下來說都是無法接受的,若非如此,中國騰飛的高管們也不可能做出類似馮濤的表態。
那就是得不到海軍艦載機的招標,就乾脆停止對招標獲勝者的配套支援。
要知道如今的中國騰飛早已經是國內最重要的高階航空材料和高效能航空發動機的生產商,就連國際上的部分航空製造商都對中國騰飛的依賴日益加深,就別說國內這些個友商了。
如果東北航空工業集團真敢撕破面皮吞下艦載機專案,中國騰飛就敢斷掉他們的高階鋁鋰合金、先進碳纖維、專用航空生產裝置甚至是航空發動機!
當然這話不能明說,畢竟都是國內的兄弟廠,明著幹勢必會招來上級部門的干預,但卻可以背後耍耍手段,卡一卡東北航空工業集團。
正因為如此,馮濤的話說得很隱晦,就是希望莊建業這就給東北航空工業集團董事長黃峰施壓,讓對方直接放棄!
可問題是莊建業真這麼做了,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