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聽的人都難受極了。
既感嘆詩文的精美、妙麗,卻又心塞聽了一半,卻不能聽另一半。
為楚河的斷章斬又續了一大波。
李世民也服了,同時明白過來。
若是不能執筆在手,眼前這個狂生東一句、西一句的亂來,只會讓所有人都難受。
便慷慨一笑道:“也罷!也罷!朕不與你一個醉漢計較。今日朕便親自給你研墨,你若不能做夠名篇三十,朕摘了你的腦袋!”
李世民這話好像說的很過火。
放在別人身上,那一定是為難。
但是楚河這一晃神的功夫,嘴裡已經蹦出了二十來篇名詩的殘篇,只要補齊,三十篇詩還是不難的。
這也說明了李世民的愛才、惜才之心。
說罷之後,李世民竟然真的開始給楚河研墨。
如此舉動,驚爆了一地的眼球。
知道楚河身份的程咬金和長孫無忌更是微張著嘴巴,心中有一萬頭羊駝飛奔而過。
同時也有些小小的嫉妒。
像他們為李老二出生入死幾十載,又何曾有過此等禮遇?
這簡直就是捧上天的節奏。
墨汁調好,楚河抽出筆來,沾染了濃郁的墨汁。
醉眼朦朧,似乎是在找下筆的地方。
桌面顏色太深,牆壁的顏色也不夠淺,而且有些遠,踉蹌了幾步,卻沒站起來。
一扭頭,正巧看見長孫玉兒那一身素白的衣服。
於是抓起長長的衣襟,提筆就寫。
早已經被楚河的舉動震麻木的眾人,再一次的感嘆楚河的大膽之後,竟然欣然接受了。壓根還沒有回過神來,他這舉動有多無禮,多放肆。
就連李世民本人,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
當一個人的荒唐事做的足夠多的時候,那麼他無論再做了什麼,彷彿都是理所當然,可以被坦然接受。
“知節騎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無忌三鬥始朝天····。”楚河這一下筆,就將程咬金和長孫無忌又給套了進去,他這一篇改自杜甫的飲中八仙歌,其中典故人名,此時多未出生,不好引用,便隨手取了身邊人補充進去,雖然少了點意思,但是···挖坑嘛!別在意。
李世民歷來喜好書法,再見到楚河那一手靈動快捷,筆跡瘦勁的瘦金體之後,更是雙眼冒光,如獲至寶。
若非大庭廣眾之下,只怕就恨不得直接扒了長孫玉兒的衣衫,然後將這墨寶捧在手裡細細觀賞。
當楚河下筆寫到:“我自一斗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之時,李世民反而失聲一笑,心中那點小疙瘩,悄然散去。
自比酒仙,那就是個酒鬼了。
和一個酒鬼,特別是有詩才的酒鬼,何必計較那麼多?
欣賞詩文,觀其筆鋒便可!
楚河下手飛快。
不大一會,長孫玉兒一身的白衣,便佈滿了黑色的文字。
堪稱是遍體文章,字字珠璣。
寫完了這通體的文章,楚河仰頭栽倒在酒桌上,鼾聲如雷似乎已經徹底醉暈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