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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沒學識沒文化沒教養,就連年紀也不夠大的小姑娘能幹什麼呢?李淑娟和同村兒其他被送到鎮上的丫頭一樣成了雛妓。她不像其他的丫頭那樣總是哭哭啼啼,畏畏縮縮。她喜歡同客人們說話,也喜歡聽客人們講外面的事情。她總是一臉天真地讚美著見多識廣的客人們,也因此得到了多位恩客的喜愛和照顧。

一轉眼幾年就過去了,李淑娟也成了那一片兒技術最熟練的窯姐兒。她沒想過跑。因為跑了又了能怎麼樣?還不是要被抓回來一頓毒打。那些跟著來鎮裡務工的小夥兒一起私奔,想去做「良民」的小姐妹,又有哪個有好下場?縱然來窯裡的男人都是畜生,一個個都像發情公狗見洞就想鑽。可村裡的親爹後媽異母弟弟又何嘗不是舔人骨食人肉的妖魔鬼怪?渴飲著她的骨血還嫌不夠。

本來李淑娟應該埋骨小鎮,哪知稽查大隊下來掃蕩,一週不到小鎮上的窩全部被端了個遍。李淑娟得了熟客的通風報信躲過一劫,總算沒被抓去。只是一下子沒了拘束,也沒了依靠和生存的目的。

從今往後該怎麼辦呢?李淑娟在熟客的懷裡瑟瑟發抖,熟客以為她是害怕,只有她知道自己這是興奮,興奮的難以自己。

第二天李淑娟早起摸了熟客的錢包,拿走了那有家有室的男人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買了一張火車票前往夢想中的天堂:大夏首都南都。

那天的天氣好極了。晴空萬裡,碧空如洗。涼爽的風很舒服,陽光照在身上也暖融融的。臥鋪車廂很整潔,列車員很有禮貌,同車的大媽很親切。所有的一切都顯得那麼的美好。

接著——

在南都找不到什麼正經工作的李淑娟又在暗巷裡做起了皮肉生意。這次她甚至連張像樣的床都沒有。她徹夜徹夜地泡在酒吧裡,因為她沒有錢去別的地方,哪怕是去一條街之隔的簡陋賓館。

酒吧裡有很多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錢的、沒錢的,低三下四問著「大爺玩兒不?」的,輕笑著從浪蕩下流的人群中走出的……

聞敬做了給李淑娟錢的大爺,卻沒和她「玩兒」。他把她帶出酒吧,帶到高雅別致的咖啡廳裡,然後在明亮寬敞的落地窗前說她酒量好、脾氣好,喜歡傾聽、有容乃大,適合幫他招待客人。

李淑娟幾次都以為自己是喝得意識不清、做了個奇怪的夢。面前的男人則是溫文儒雅地遞給她一小疊紙鈔,對她說只要她願意在他手下工作,她的衣食住行他都包了。給她的這些錢,則是付她花時間聽他說話的費用。

不能怪李淑娟把聞敬當成另類的老鴇或是拉皮條的。以往這樣來找李淑娟「工作」的,十個有九個都是這樣的人。剩下的一個則是對著李淑娟吹噓的天花亂墜,準備把李淑娟哄信了後便佔她的便宜。

李淑娟拒絕了很多這樣的人,唯獨沒拒絕聞敬。因為聞敬讓她感覺到了些許的尊重,哪怕那尊重只是虛假的畫皮。同樣都是陪客,同樣都是出賣自己,李淑娟覺得到聞敬手下去也沒什麼不好。被騙就被騙吧。就當自己真的單純到會被欺騙吧。反正自己要做的事情永遠都只有那麼一樣:討好客人。

只要能討好客人,只要有口飯吃,有個歸宿。在哪裡又有什麼不一樣呢?

在垃圾桶裡刨餿食,時不時還要被同行驅逐欺負的野狗就這樣找上了留給她名片的聞敬,自願在聞敬的手下套上了項圈。

往事不可追。

李淑娟和其他人一起出賣了聞敬。那是她生平第一次動腦子。為的只是把算是自己恩人的男人賣個更高的價錢。

第138章

這確實是比劃算的生意。所以李淑娟從來沒後悔出賣聞敬。

聞敬再怎麼把她當人看,也比不上她直接拿到蓋著聞家宅邸的那塊地皮後受到的尊重與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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