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
“不如這樣,你讓她給你打個借條,就是欠一張肉票的借條,給她一天時間,回家去找人借也好,想別的法子也行,將這肉票搞定,再還了你肉票,如何?”
“我怎麼知道,她會不會信守承諾?我怎麼知道,她事後還認不認?”男人說出心中的疑慮。
“這簡單,該按手印,按手印,該寫家庭地址,寫家庭地址!再說,這裡這些人,全是證人,隨便一個人跟著你去公安局,她還能否認不成?”
誰犯的錯,誰負責
“她說寫借條,你們願意?”男人看向沈招娣。
沈招娣連忙點頭,“願意,我們願意!”
對這件事,沈招娣也很自責。
只要能夠把問題解決,她做什麼都願意!
“那好,借條我寫,你們……”
“讓這小孩兒按手印!”安寧道。
“他一個小孩兒,按手印能算數?”男人一臉狐疑的看向安寧。
“當然!他才是家裡的寶貝,全家圍著他轉,你讓這位女同志寫借條,人家到時候翻臉不認人,借條白寫了!”
沈招娣,光是聽這名字,就知道父母重男輕女。
再加上,沈招娣對這位親弟弟,有諸多的畏懼。
如果不是平日裡,父母區別對待,做姐姐的,也不至於連親弟弟都不敢教訓。
至少,在安寧這兒,親弟弟要是敢胡來,在外人動手之前,她已經將他踩在地上摩擦了。
“行!那就讓這小孩兒來打借條!明天晚上七點之前,不給我將肉票還過來,我就報公安!再去他們父母單位去鬧。”
安寧:“討要自己的東西,合情合理!”
男人的妻子,從隨身的挎包裡,拿出紙和筆。
問了沈金寶的名字,沈金寶家住哪兒,父母的工作單位。
一一寫清楚。
但是到了要簽名按手印的時候,沈金寶不願意了。
“我不籤!讓沈招娣還,讓她還!我不還。”沈金寶惡狠狠的道。
沈招娣終於是忍不住了。
出聲反駁,“肉不是我吃的,憑什麼讓我還?在家裡你不懂事就算了,在外面,你還這樣,我不是說了,我沒肉票嗎?你怎麼就聽不懂我的話,非要去拿人家的肉?我就該替你背黑鍋嗎?我就該替你捱罵嗎?”
“那是你沒用!你弄不到肉票,你如果弄得到肉票,我至於餓肚子?就該把你嫁了,拿一大筆彩禮錢,讓你滾出我家!”
沈金寶一番話,讓周圍的人,都驚住了。
這沈金寶,也不過是小學的年紀,可能也就十來歲。
一個十歲的孩子,怎麼該說出這麼一番惡毒的話?
“你們看什麼看?她是我們老沈家的人,我是我們老沈家的兒子。老沈家,我說什麼,她就得聽什麼!”沈金寶一邊懟吃飯的人,一邊衝沈招娣下命令,“你快點簽好自己的名字,快點!”
沈招娣還沒開口,周圍已經有人給她出主意了。
“這孩子沒救了,直接揍吧!”
“就是,往死裡揍,揍服了,興許就不惹事兒了!”
沈金寶大罵了起來,“關你們屁事兒?誰敢來揍我,我就去誰家白吃白喝!你們就算下跪求我,也別想我走。”
聽著沈金寶說這些的話,沈招娣這些年的委屈,一下子全湧上來了。
沈招娣是家裡長姐。
出生爹孃就給她取了個招娣的名字。
她是家裡 是個可憐人
“安奶奶你好,我……我叫沈招娣。”沈招娣和老太太打招呼,努力擠出一絲笑容。
她有些發憷。
雖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