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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驕縱都不見了,紅著臉不說話。

如果他們真的有孩子,那便也是林墨的外甥,或者外甥女。

林墨曾想,若是開朗又好說話的花勤芳親自教養孩子,大概不會如林敏,又或者今日之陸不洵一般嫌他。

可怎麼後來就都變了?林墨還是不知。

當年林敏逃回安寧,並不如人所言仍舊輕狂跋扈,不在意世人眼光,她一直哭著,林墨都看見了,卻幫不了她。

不知道那時林信是如何,可林墨覺得自己那件件樁樁的行事,愧對了林敏。

他自己離家而出,遊歷天下的,有一次,去了那虞城。

為著好玩,也為了教那邾琳琅死心,他專愛去那等花街柳巷和人說話喝酒的,作出一副討人厭的紈絝模樣,這次也不例外;不料偏就讓他遇著花勤芳與那陸琮,和他一樣也喝花酒去了。

那時候的林墨,是真的年少,也十分輕狂,豈能容得此事?於是他當著花勤芳的面出手,將陸琮打折了三根肋骨。

林墨自詡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就為了報復當年學宮之內,陸琮當著眾人的面罵他那句「小雜種」,也為了替林敏出氣。

依林墨所想,就是這個沒半點真本事,又好自尊大的陸琮,才令花勤芳這樣好的一個姐夫,也背著愛妻來作尋歡客。

林墨自己那些假意風流,是萬花叢中過,卻片葉不沾,心內厭惡極了負心好色之事。

對於情與愛,他也是天真,只想喜歡一個人,而且要好好的喜歡,一生一世都不更改那樣。

於是聽花勤芳發怒,喝令他住手,他就嫌棄,他就不樂,也罵花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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