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意外發現了小秘密(3 / 4)

包元修叫道:“桂花,來客人了,上茶。”

“來了!”後面有女人應了一聲!

包元修將何寶生讓到了座位上:“小兄弟稍等, 我準備一下筆墨。你先坐一會!”

何寶生點了點頭坐下,看著包元修陸續將東西都準備好。

這個時候有個中年婦女走了進來,給何寶生倒了一杯茶。

何寶生道謝後!淺嘗一口。

包元修也準備得當:“小兄弟,現在你把案子和我講一下,我來為你措詞書寫。”

何寶生點了點頭,然後將他和田承銀案子前前後後都說了出來。

包元修聽完後道:“你這個案子,看似簡單,但又不簡單。關鍵是如果成告的話,只怕對方是重罪,最少也要流放三千里充軍。”

何寶生點了點頭:“對!但如果他誣告我成功,我也最少流放三千里充軍。那麼來五去五,他也應該有同等的下場才行。”

“這倒也是!對了小兄弟打算寫多少字的訴狀?小兄弟的案件內容頗多,可能超過一百字。”

“你掂量著寫吧!”

“行,那在下就先寫個小樣,小兄弟觀後再做定奪。”說完,包元修就提筆開始在紙上寫了起來……不多時便寫出小樣,放下筆,看向了何寶生:“小兄弟是否識字?可用鄙人幫你誦讀一遍?”

“我識字!不過你還是念一遍吧!我聽著就行。”

包元修點了點頭,拿起紙張唸了起來:“具稟狀民何寶生,訴同村村民田承銀誣告之罪。狀民何寶生,因在村中施助民義診,同村民田承銀心生嫉妒,誣告其盜竊紋銀二百兩,妄圖以此加害。幸何寶生有義診籌銀證據若干,以正清白。但因田承銀嫉妒誣告,致何寶生聲名具損,村民疑議,實難忍受,特具狀告田承銀誣告之罪,懇請縣太爺能明察秋毫,詳察案情,依法嚴懲田承銀,以正國法綱紀,阻惡風日起,護民之良善。狀民:何寶生。狀期……”

何寶生聽完滿意的點了點頭,不愧是專業的,寫的沒什麼毛病。道:“寫的很好!就這樣吧!”

包元修隨即正式謄抄了一份,總體上字型工整,寫的還算不錯,事後點算了字數,合計一兩六錢銀子。

何寶生感覺這打官司還真不便宜,別的不說,光寫一張狀紙就差不多相當於一個農民小半年的收入。看來任何年代,律師都是賺錢的行當。

何寶生收好狀紙付完錢後,道:“不知先生覺得我這個案子能不能成?”

“這個案子吧!案情簡單,誣告罪行明確,定罪還是容易的。但打官司,不光要看誰有理,還看人脈。如果小兄弟告是普通人,那麼此案定成。但對方的父親是貴村裡正,那就不一定了。”

“這麼說的話!如果我想打成此官司,還要走後門了?”

“小兄弟想贏的話,那就必須要走關係才行。”

何寶生當然知道哪怕是在現代,打官司也要走關係,何況是古代了。況且田繼丁肯定不可能看著兒子被判刑,如果對方也花錢運作,那麼他要是堅持鐵公雞,只怕這個任務很難完成。考慮到任務完成後,一般支出都會返還,那麼送點禮也不是不行。

何寶生道:“那不知道在先生看來,在下想要贏下這場官司,大概需要多少錢?”

包元修道:“具體花費多少,那就不好說了。一般打官司的支出包括飯金也就是請吃的費用。其中差、房、衙都要宴請和打點,正所謂閻王好見,小鬼難纏,想要打贏官司,必須面面俱到才行。

至於真正能影響斷案的是縣令和縣丞,能打通這兩道關係最好,拜訪不同的關係,費用也不一樣。其中縣令最貴,但流程都是一樣的,大概需要準備傳貼錢、上下盤串錢、起興錢、見面小禮、當然還有最重要的得勝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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