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母面色就更不好看。
她要是能買得起,又怎麼會覺得捨不得?
思來想去,她怎麼也放不下這件婚服,便沒好氣的道:“林楓不是說還想出去,我家閨女那事情都還沒定呢,哪能就把東西給退回去?”
“他要是真有這個求娶的心意,現在就應該親自過來跟我再好好談談。”
沈佳音唇角不由一勾,心中的目的算是達到了。
對於林楓最後到底能不能談成她不確定,但她能幫的,就只到這兒了。
回頭朝陸銘使了個眼色,後者瞬間會意,當即道:“行,那我就去把林楓叫過來。”
說著,轉身就往外走。
而沈佳音也沒急著走,施施然的坐在汪家的小院裡,美其名曰事後不管是要不要改婚服,她也好第一時間處理。
汪母雖然看他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但也不好將她給趕走,只瞪了一眼,便就沒搭理她。
過了會兒,林楓急匆匆的就趕了過來,衝汪母很是討好的一笑,“岳母……”
汪母沒給他什麼好臉色,端著姿態,“別,我可擔不起你這一聲岳母,你也還沒娶我家閨女,別瞎叫。”
林楓面色頓時訕訕。
但因為早就知道汪母並不是很待見他,因此也不算特別失落,依舊討好的將一開始準備好的禮品遞了過去,時不時的就看向身後的那一間屋。
這麼久了都沒看見汪春妮的身影,顯然是被汪母給藏了起來,而沈佳音坐在院中,也能偶爾察覺到一道隱晦的目光。
便對林楓稍稍示意了下,讓他稍安勿躁,自己則是左右掃了眼,想著該怎麼裝作不經意的把這間屋門給開啟。
說白了結婚其實是小兩口之間的事,若是小兩口能面對面的談好,就最省事不過了。
一旦汪母,那肯定就是各種刁難。
眼下汪母瞪著林楓,就是一連串的批判:“你也別怪我看你不順眼,要不是出了前頭那些事,我也不會這麼攔著不讓你跟春妮見面。”
“再者你能逃一次婚,誰知道你會不會逃第二次?我家閨女要是再丟一次臉,可就真的嫁不出去了,也丟不起這個臉!”
林楓心知這件事他確實有錯,便就只能連連應聲,賠禮道歉。
汪母卻還是覺得不夠,又道:“說到底,還是因為你給我家春妮的保障不夠多,這彩禮……”
林楓立即會意,答應的也算爽快,“彩禮我就再加一百塊錢。”
他先前給的那一些彩禮就已經算得上豐厚,而且三轉一響一樣不少,平日裡前來拜訪,也從來沒缺過禮品,很是破財。
這會兒再加一百塊錢彩禮,那就算是去娶城裡姑娘都是夠的,說出去可能都會讓人覺得他是個大冤種。
但林楓對於汪春妮是真心喜歡,也就不在意再多這麼一筆錢,若是能夠以此彌補汪春妮所受的傷害,他也會感到安心許多。
卻未料,汪母開口卻是道:“一百塊怎麼夠?怎麼也得三百塊!”
林楓臉色瞬間就變得有些不太好看。
三百塊……
再加上之前給的,那這彩禮足足就已經有六百塊,幾乎是他這些年存下的全部積蓄。
也就是說,結了婚,他是連飯都吃不起了?
沈佳音神色也很一言難盡。
汪母是覺得自家閨女是個金蛋不成?六百塊,虧她很真能說得出口。
她忍不住就刺了一句:“汪嬸子,你要是實在不想嫁自家的閨女,那就早說啊,也省得林楓白跑這麼一趟。”
“倒還不如直接把婚給退了,林楓拿著這錢,就算是去城裡娶兩個老婆,恐怕都是夠的,又何必稀罕你家閨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