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諸侯(1 / 3)

小說:南陳帝業小說 作者:擅長裝死

陳光大元年(567年)。

正月。

建康,臺城,中書省。

陳伯宗坐於上首,目光在舍中五位大臣的面上掃過。

見眾人皆已看罷文書,他終於言道。

“遼東既定,諸公以為如此封爵,妥否?”

今日舍中的五大臣,到仲舉、章昭達、徐陵、張種四人皆有侍中職銜,惟祠部尚書袁樞,無此職任,屬於是列席參會。

見左右諸公皆不語,袁樞只道眾人慾要他這個職權輕些的祠部尚書先言,便進言道。

“諸將定遼有功,可當封賜。”

“諸王年歲漸長,亦足加封。”

“然則,豐安、富陽二公主皆女子,何以可授縣侯之爵,而領侯國封土於外也。”

“前代制度,公主但命受湯沐邑,而未見有授侯爵者,非不可授,實必以此,示天下男女有別也。”

“若不示天下男女有別,則諸侯繼嗣無定準也。”

“苟若一侯無子,則立其女以繼之乎?立其侄以繼之乎?”

“臣恐此封亂宗法,望陛下再思之。”

袁樞言罷,眾人臉上皆面露異色。

因他雖只言指諸侯繼嗣,實已用此言語向皇位的繼嗣問題做出警示。

若是皇帝無子有女而崩,以此男女未別之制度,是否示天下人,公主亦可繼承大位?

陳伯宗聽罷此語,心念微動。

他於此問,實已有所準備,此間便即言道。

“領縣侯國制度,先帝首倡,自與前代不同。”

“漢晉之世,公主逝後,其子亦封侯爵,食其舊邑,可知公主之國與侯國實無異,朕今以實名封之,何所不可?”

“至於繼嗣之事,其所封之土,但以公主子女隨母姓者而繼之,有子則以子繼,無子則以女繼,無女則以侄繼。朕為之立此制度,則繼嗣之事,何以為亂?”

陳伯宗此論若於後世明清之際說出,必然大為驚世駭俗。

然則,南朝學校制度廢弛百年,掌握著儒學知識的世家大族又在侯景之亂中大大受創,整個陳國的儒學知識分子,只幾千人眾,那些兩漢之間立起的儒門傳統價值,卻是沒了足夠的社會影響。

是以,袁樞聽罷陳伯宗的言語,卻也沒有激言反駁,只再諫言道。

“若如此,則宗室女子,絕不可與外國和親。”

袁樞仍在提醒著陳伯宗此舉對皇位繼承權的影響。

陳伯宗聞言點了點頭,環視眾臣言道。

“今我宗室子女稀,海外之土尚不足守,豈可送他國和親?”

“我宗室男女皆當海外裂土為諸侯,為朝廷守疆。”

“和親者,禦敵之下策也。朕自不取,後亦將立訓言,禁子孫為之。”

眾臣聽罷皇帝此語,乃知皇帝所以授公主侯國之封,蓋因而今陳國宗室人丁稀少,而平、樂二州若不多置同姓封國,則不足以穩固的緣故。

現今皇帝為了大權穩固,已奪了安成王中書監之任,令之賦閒在家,戒備之意,人所共知。

安成王子女雖多,封之海外卻於皇權有損。

如此思來,皇帝以公主充數,封之海外,卻也情有可原了。

尚書右僕射到仲舉先行想明白了此中關節。

他的兒子到鬱現今便是皇帝姑姑信義長公主的夫婿,此戰遼東平定,他在平州也得了個侯國之封。

皇帝今為姐妹封國,自己不若也替信義公主爭上一爭,未來到氏子孫在平州若能因此擁據二國之土,便是又更多了一重保障。

念及此處,他便出言聲援皇帝道。

“侯國之封,既為先帝新制,女子為侯,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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