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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四五歲的時候,年幼的簡淮發現家裡只有他的房間在地下,地下室燈光雖然明亮,卻不是陽光。
外面有藍天白雲,鳥語花香,廣闊無邊的空間,他卻僅有一個四五十平米的臥室,和天花板上歐式華麗的電燈。
“爸爸,我想住在有窗戶有陽光的房間裡。”小小的簡淮對他最信任的父親說。
簡博翰抱住他軟軟的身軀,篤定道:“相信我,你不喜歡太陽。”
“我喜歡的!”簡淮的臉鼓成小包子,堅持自己的觀點。
“是嗎?”簡博翰笑笑,“那就帶你去看看陽光吧。”
他抱起小簡淮,在正午陽光最燦爛的時候,帶著他出門。
“小淮,你抬頭看太陽,既然喜歡,就多看一會。”簡博翰建議道。
簡淮沒見過真正的陽光,更沒有人告訴他,直視陽光太久,眼角膜會像面板一樣曬傷併產生疼痛,嚴重的會引起視網膜灼傷,導致眼睛永久性損傷或嚴重的視力退化。
才看了一會兒,簡淮就想移開視線。簡博翰按住他的臉道:“這是你選擇的,繼續看。”
一直到簡淮哭喊著說“再也不要看太陽,不要換房間”,簡博翰才放過他,並溫柔地帶他去治療眼睛。
從那以後,一旦有人疑惑,簡淮的為什麼住在地下室時,簡博翰就會解釋:“我兒子從小就不喜歡太亮的地方,才見過一次太陽就哭著要回地下室,是不是啊,小淮?”
“是,陽光很可怕。”年幼的簡淮木然地回答。
簡淮的記憶並不完整,很多時候,簡博翰說他應該喜歡什麼、討厭什麼,簡淮便認下來。不是沒有反抗過,反抗的結果是簡博翰會用自己的方式證明,他所說皆是真理。
十七歲那年,林叔叔什麼的,究竟發生了什麼,簡淮並不記得。他好像渾渾噩噩地過了很久,等恢復意識後,他便住在這間精神病院中,所有人都告訴他——你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他害怕陽光,白天會關上窗簾,把頭埋進被子中睡覺。夜晚的他無法入睡,走出病房,就會看到數不盡的怪物。
第一次他惶然無措,好不容易靠著躲在衣櫃中撐過一晚。第二天簡淮試圖找醫生求助,他講述了昨晚的經歷,然後聽到簡博翰對醫生說:“哎,看來他的幻視和幻聽越來越嚴重了。”
是……幻覺嗎?
夜晚來臨,簡淮站在四樓走廊上,看到病人們走出房門,福爾馬林的氣味充斥著口鼻,一個患者向他撲來,簡淮機械地用偷偷藏起的匕首刺穿這個怪物的眼球。
天亮後,他去看望前一夜被他傷害的患者,那名患者眼睛好好的,吃了藥後正安安靜靜地看電視。
是幻覺吧,原來他真的瘋了。
簡博翰說,他是天生的反社會人格,喜歡正常人不會喜歡的東西,控制不住自己的犯罪慾望,這些慾望在夜晚被釋放出來,成為他的幻想樂園。
樂園嗎?簡淮敲敲腦袋,不再抗爭,簡博翰說是,那就是吧。
而現在,眼前這位醫生告訴簡淮,他沒瘋。
要相信嗎?簡淮坐在地面,雙手隨意搭在膝蓋上,仰頭望著時長風,簡淮的面板是不健康的蒼白。
“對了!”那個叫王小帥的護工一拍大腿,“監控啊!咱們醫院的病房和走廊都是有監控的!時醫生說監控中看到病人到處亂逛,只要查到監控,我們就能向外界求助。”
按照規定,病患的活動區域應該安裝監控,涉及隱私的衛浴區域就算不放監控也會安裝紅外線熱感應儀器,方便觀察病人的行動。
聽王小帥提起監控,簡淮嗤笑一聲。
時長風嘆口氣:“我今早就查過監控,一切正常。就連你,監控也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