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快點排練吧,我好想看啊。”王路曼就是個急性子,一刻也等不了了。
黃晚晚聽罷,走過去拿起了自己的吉他。
“我們倆先順一遍歌詞?”黃晚晚問林凱。
“好。”林凱也開啟袋子拿出了自己的吉他。
兩個人坐在床邊,黃晚晚拿著歌詞說道:“先是一個人一段,然後最後再合唱。這是我的一點想法,如果你有什麼想法也可以提一下。”
“我沒意見,這樣挺好的。”不過彈了兩下吉他之後,林凱問道,“吉他彈奏怎麼安排?”
“我也在思考這個問題,是唱的人自己彈呢,還是不唱的那個人彈。”這一點也是黃晚晚思考很久沒做出決定的。
“那不如你們兩個都試試,到時候就知道哪個方案更可行了。”王路曼提議道。
黃晚晚點了點頭:“嗯,我也是這麼想的,都試試,看看哪個效果更好一點。”
先是林凱唱第一段,黃晚晚彈。
節奏勉勉強強的能跟上,有時林凱故意停頓一下等黃晚晚。
接下來是林凱彈黃晚晚唱,很顯然,林凱的水平比她高多了。
兩個人磕磕絆絆的把終於把一首歌彈唱完畢,從彼此的表情上都看出了不太滿意。
接下來實驗第二種方法,自己彈自己唱。
果然,這遍下來非常順暢。自己的節奏自己把握的很準。
四個人三個人都認為第二種方法比較好,至於另外一個人?沉溺於網路遊戲無法自拔。
但是第二種方式的話,在最後合唱的地方有些不太協調,兩個人重點練了最後一部分。
練了一上午,幾個人都非常滿意。
有可能是兩個人當過一年的同桌,比較有默契,排練起來也非常的順暢。
再加上有王路曼這個小粉絲無條件的誇獎和支援,黃晚晚都覺得自己快要成歌手了,可以出道了。
當然了,聽了林凱的部分,黃晚晚這個想法就又被掐掉了。
出道歌手?出道歌手旁邊的助理還差不多。
本來打算練習一天的,但是進度如此之快,小夥伴們表示下午不練了。還是出去活動一下吧,理所當然的,籃球成為最好的選擇。
黃晚晚前段時間新買了一個籃球,沒事的時候就拉著黃早早去小區裡的籃球場打籃球。
等到第二天去了學校,班空裡,黃晚晚和林凱去了班主任高老師的辦公室。
“嗯?你們倆一起來是有什麼事情嗎?”高老師很好奇,這兩個人怎麼湊到一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