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治理之議9(1 / 2)

劉鑫這邊的事剛剛消停下來,夏浚洲那邊卻出了更大的么蛾子。

事情發生在譚家村中,譚正源的房子讓人給燒了,連帶著妻兒一起葬身火海。

說起來,譚弘業、譚楨父子雖為大戶,但在賣地一事上,對形勢看的很清楚,一直十分配合,總歸有銀子拿,就沒必要和華興人為敵,以免落個家破人亡的結局。

只是家裡人口眾多,這幾日因為分銀子的事情,鬧騰的厲害,譚正源作為村中代表,也是居中說合,儘量讓事情平穩落地,畢竟付家的下場擺在那裡,大家鄉里鄉親一場,最好別走到撕破臉那一步。

實際上,和華興人對著幹,只能是死路一條,在這一點上,譚弘業、譚楨父子意見一致,看的最為通透,但家裡的其它人卻不能理解,爭吵更是不斷。

從譚弘業的角度來看,即便是得了銀子,也不能輕易分家,大家種地的種地,經商的經商,想要外出務工、從軍的,家裡也不會阻攔,但在具體行動上,還是要以家族為要,不能分銀子散夥,各奔東西。

作為掌家之人,譚楨對父親的決策舉雙手贊成,畢竟在華興人的地盤上求生存,譚家只有團結一致,才能爭取到最大利益。

當然了,此項決策的最大受益人,肯定是譚弘業、譚楨一脈,家族其它人卻是受損嚴重,怨氣自然不小,矛盾因此而起。

最先提出反對意見的便是譚弘業的兩個弟弟,他們訴求很簡單,既然無法與華興對抗,那就乾脆分家,憑啥銀子由老大一家掌管?他們兩家的日子誰來保證?至於種地,那是不可能的,從小也沒幹過那活呀?

和兩位叔叔的想法一致,譚楨的弟弟譚櫸也贊成分家,之前在族中,他主要負責家丁這塊,如今華興人得勢,不允許大戶私養家丁,他再想在村中橫行已無可能,落魄之局指日可待。

分家之後,譚櫸準備拿著銀子前往州城,即便是做生意,也不能吃華興人的剩飯,將來若是有機會的話,反攻倒算才是應有之義。

經此大變,一向穩重的大哥譚楨,在譚櫸眼中,已和懦夫無異,根本沒有能力護佑全家安全,如今捏緊銀子不放,分明就是不給別家活路嘛?

說白了,譚弘業、譚楨父子集中力量,全力維護家族不散的決策,在其它人看來,根本就是自私自利,不顧其它家的死活。

吵鬧之中,譚正源告訴譚家人,如果你不親自種地的話,將來也不會給你分地,轉佃之說,在華興人這裡根本行不通,也沒有漁利的空間。

華興人把取巧的路子一一堵死,譚家內部的矛盾愈發大了起來,一開始是和譚弘業父子吵吵,到了後來,矛頭便指向了譚正源,你一個下等奴才,整日在宅中穿梭來去,替華興人賣命、遊說,就是個見利忘義的小人嘛。

當然啦,譚正源能如此熱心地奔走各方,也是有原因的,一是因為夏浚洲特別交代,大戶譚家頗為識趣,屬於能夠爭取的物件,把工作乾的細點,多給人家一些關懷,才是交友之道,二是考慮到和譚弘業的師生之情,譚正源自己也想多往兩邊跑跑,進一步消除分歧,凝聚公識,在滿足華興要求的同時,儘可能為譚家多爭取些利益,也算是全了往日情誼。

譚正源的熱心,譚弘業、譚楨父子自然是領情的,但在譚櫸等人眼中,卻是一副小人、惡人形象,私下議論之時,更是嚷嚷著要給譚正源點顏色瞧瞧,省得這貨上躥下跳,不把老爺們放在眼裡。

分家的事吵了許久,最終在譚楨的悉心說服下,大部分人選擇同舟共濟,畢竟論本事,誰也比不上這位譚家大爺,真要是分銀子、各顧各,敗家的速度不要太快。

作為堅定的反對者,譚弘業的二弟、譚櫸對此極為不滿,尤其是譚櫸,本來就對大哥不服氣,如今見譚楨名利雙收,自己這個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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