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東聞言眉頭微微一皺。不明白肖衛國為何這樣斤斤計較。
“肖董,說句不該說的話,事情不是已經過去了嗎?以你的身份,何必和這麼一個小人物計較?”
肖衛國嗤笑一聲,坐直了身體,冷聲道。
“過去了?他過去了,我可沒過去,你知道他為什麼會改口承認錢是自己忘了嗎?”
“是我用十萬塊錢才讓他改變的主意,要是肖建沒有一個我這樣的哥,為他出十萬塊錢,他現在應該還在裡面關著。”
聽他說完,胡海東心中一震。
原來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怪不得當初他就感覺那個張老闆說話有點詭異。
從他一個老刑偵的眼光出發來看,一般人就算是真的後來發現是自己搞錯了,但為了逃避責任,也不會輕易說出來。
這種事,反正只要自己不說,就沒人知道。
但是,這件事光憑嘴說是不行的,到時候張金良死不承認,也拿他沒辦法。
“肖董,你這樣說的話,這個人的確過分了,於情於理,都不能饒過他。不過,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收了你的錢嗎?”
肖衛國微微一笑,當初他給張金良這筆錢的時候,就已經打算好了要收拾他,怎麼會不留下證據。
他從包裡掏出一張紙條來,遞給胡海東。
“你看看這個。”
胡海東接過來一看,原來是一張收據。
是由張金良打給肖衛國的十萬塊錢收據,上面有他的簽名和手印。
“那行了,只要有這個,再由你親自作證,這個張金良,絕對沒好。”
這張字條不僅能證明張金良敲詐勒索,還能證明他當初對肖建就是有意誣告。
只要到對方所在地的公安機關進行舉報,他哪一樣也逃不掉。
“既然肖董已經打定了主意,那事不宜遲,我現在就陪肖董走一趟。”
胡海東把紙條還給了肖衛國,從桌子上拿起自己的帽子,戴在頭上,站起身來。和肖衛國一起走出特別大隊的辦公大院。
直接坐上肖衛國的車,向大野鎮的方向開去。
焦白已經在這條路上奔波了好幾趟,也算是輕車熟路,一個多小時的時間,他們就到了大野鎮派出所院內。
胡海東和裡面的人認識,帶著肖衛國和焦白走了進去。
他們找到所長,肖衛國直接出證據,實名舉報大野恆澤紡織廠廠長劉金良,
總共三項罪名。
一,敲詐勒索,向被害人索要鉅額財產。
二,誣陷,製造假現場誣陷他人偷盜。
三,非法使用童工。長期驅使肖建,高虎兩個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在工廠勞作。
關於這件事,肖衛國手裡有肖建和高虎的聯名證詞,已經被他整理成書面檔案。
肖衛國的的證據確鑿,容不得公安機關不信。
所長當場簽發傳喚令,讓人去了紡織廠,去傳喚張金良。
張金良這會兒正在家裡和女兒一起,準備吃午飯。
他這段時間過得相當愜意。
從肖衛國手裡要來的十萬塊錢,頂得上他這個小廠子兩年的純收入了。
他甚至有點後悔,要是早知道肖建有這麼一位大哥,多要點好了。看那樣子,再加十萬對方都不會猶豫的。
他的女兒張慧慧今年已經十七歲,正在讀高二,就在鎮子裡上學。
平時只要張金良有空,都會做點好吃的,讓女兒回家來吃飯。
他這個人,對別人誰都不怎麼在乎,唯一在乎的,就是這個閨女。
平時什麼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只要女兒張嘴,張金良都儘量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