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氏第一個搖頭,“我不行!”
沈行書和沈離然互相看了看。
兩人沒說話,但眼神裡都透露出拒絕。
沈睿姣嘆氣。
在京城裡吃了很多次山珍海味,但都不是自己做的。
沈睿姣也不會殺雞。
她只是懂一些理論知識。
想了想,沈睿姣看著沈離然說,“哥,你之前會打獵,殺只雞應該沒問題吧?”
沈離然點頭,“沒錯。但是……打獵跟宰雞不是一回事。”
“我曾經聽奶孃講過,殺雞必須要先放血。首先在脖子上切一刀,等放完血後再拔毛。不然雞肉會變黑。去毛需要用熱水……”
沈睿姣在野雞旁比劃起來。
“這也太慘了吧!”劉氏扭頭不願意看。
沈睿姣:“……”
你們在京城裡吃的時候怎麼沒想到慘呢。
沈行書則趕緊走了開:“用熱水燙對吧?我去打水。”
劉氏緊跟著走過去,“我去燒火。”
沈離然:“……”
不是說一家人共患難嗎?
無奈地拿起了菜刀,在沈睿姣不太肯定的指導下,壓住雞,閉著眼睛在雞脖子上狠命地割了一刀。
結果手一滑,沒切準。
雞毛又厚,雖然沒有割到血管卻割疼了雞,野雞慘叫著亂撲騰。
沈離然被嚇得鬆手了,野雞掙扎著想要逃跑。
幸好它的翅膀被陷阱弄傷了,腳也被綁了起來,所以沒跑遠。
只會書本知識的沈睿姣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被嚇了一跳,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沈離然只好硬著頭皮再把雞抓住,按之前的步驟再割一次。
沈睿姣感慨道:“這隻雞落到我們手裡真是夠倒黴的!死兩次才成全。”
好在也就兩次。
第二次,有點經驗的沈離然一刀下去,血噴了出來。
等沈行書煮沸了水,雞也差不多流乾了血。
整隻雞丟進熱水中泡一會兒,然後趁熱拔掉羽毛。
最後再拿火燒掉小絨毛,就變成了可以烹飪的雞。
只是這隻雞有些小,去掉毛後比碗口還小。
鍋加熱放一點油,然後將雞放進去炒到變色,再加熱水,接著放入洗乾淨的冬菇開始燉。
待火候合適,撒些許鹽,就可以享用了。
條件實在是有限,沒太多複雜的調料,只能吃出蘑菇的鮮美和野雞的香味。
劉氏將雞腿夾給了沈睿姣,“你現在懷著孩子,得多吃點。”
沈行書特意挑了一塊肉多的放到劉氏碗裡,“你別光顧著她,你最近都瘦了。”
沈離然在一旁默不作聲。
碗是他端的,裡面只有幾塊雞脖子。
沈睿姣毫不猶豫地把雞腿夾回給了沈離然,“哥,你是家裡的頂樑柱。砍樹挺累的!多吃點肉補充體力。”
看到沈離然還想讓回去,沈睿姣立刻用手護住自己的碗,“咱們說好了,一家子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不用推來推去。以後大口吃肉的機會多得很!不爭這一刻,大家都別讓了。”
另外三個人相互看了一眼,笑著點了點頭,不再互相謙讓。
只有劉氏趁著沈離然沒注意,往他的碗裡偷偷加了一塊肉。
大家用不贊同的眼神看著她時,劉氏連忙解釋:“你們都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不會偏袒任何一方的。”
說完,學著沈睿姣那樣捂住了自己碗口。
沈睿姣笑著吃了一口燉得軟爛無比的雞肉,也太好吃了。
湯也非常濃稠,十分美味。
儘管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