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局對周月破口大罵,還想動手,但最終被警察制止。
周月買賣他人器官未遂,構成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罪,處3年有期徒刑,同時她未經周成龍本人同意買賣他的器官,她的行為還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同樣未遂,從輕處罰,處3年有期徒刑,兩罪並罰,周月最終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
嚴頌雨給他轉了一筆辛苦費,“辛苦你了,趙啟,以後周月出來前,那邊都不用關注了。”
周暮剛放暑假這段時間過得恍恍惚惚,那天一大群警察衝進了她家,她無措地站在角落裡看他們搜查,然後一個年輕的女警察把她帶到一邊問話。
什麼叫買賣他人器官?
人沒了腎還能活嗎?
腎還能換到別人身體裡?
周暮不懂,她只知道媽媽犯罪了,媽媽因為想要賣舅舅的腎被抓了,要坐六年牢。
女警察帶她去看了周月一次,但周月沒對她說什麼煽情或者後悔的話,也沒有安排她以後的生活,只是讓她回家給她收拾乾淨的貼身衣物送來,並且以後每個月都要給她送一次。
“聽見了嗎周暮?”周月坐在周暮對面,手上腳上都有鐐銬。
“知道了。”周暮小聲應道。
周月被警察送回家時還處於茫然的狀態,女警察擔憂地問道:“周暮,你媽媽有對你接下來的生活做什麼安排嗎?是讓你舅舅照顧你嗎?可依你舅舅那天的樣子,怕是不會好好對你。”
她知道周月家的情況,周暮只有周月和周成龍兩個親人,有些為她擔心。
“沒事,姐姐,謝謝你,我自己可以照顧好自己。”
她嘴上說得堅強,但實際上一直在思考接下來幾年要怎麼辦?
哪怕周月對她很壞,但周月是她媽媽,是她唯一的依靠,現在這個依靠沒了,她要吃飯,要上學,她該怎麼辦?
她們到周家時,周成龍煮了一碗麵正在吃,看見女警察,他立馬放下碗迎接,“李警官,謝謝你送暮暮回來!”
“這孩子今天受的打擊不小,你好好照顧她,大人的恩怨跟小孩子無關,你別遷怒她,我明天還會來看她的。”
周成龍連忙保證,“看您說的,我又不是畜生,暮暮才這麼小,被她媽媽虐待長大依舊乖巧懂事,我怎麼會遷怒她呢?”
“那樣最好,我先走了。”李警官摸了摸周暮的頭跟她告別,“我先回局裡了,你有任何需要幫助的都可以來找我。”
“好,謝謝姐姐!”
門被關上的那一刻,周暮渾身狠狠一顫,小手緊緊揪著衣角,她在害怕,她周成龍把對周月的恨報復在她身上。
“呵~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