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騎上,朝家急馳而去。
一路上,一點也不敢怠慢,拼命騎車,心一急,人就慌,竟然還穿了好幾只“紅燈”,調轉是現在,老早被警察捉牢,罰鈔票了。現在的警察一天到夜貓在腳踏車容易犯錯的地段,專門捉踏腳車的犯錯,一出手,就是“罰款50元”,老早的人,一個號頭工資也沒有50塊洋鈿。哪能罰得起。還好,老早,紅綠燈少,一般性的馬路上基本沒有“紅綠燈”,馬路當中放一隻四周畫著一道白、一道紅的指揮台,交通警基本都立在指揮台上,戴副白手套,舉根指揮棒,人工指揮交通。只有高階點的地段,像西藏路延安路口,像徐家彙,路當中豎起一隻兩層樓高的崗亭,裝有“紅綠燈”。警察高高在上,手動開關紅綠燈,路面上倒是基本沒有警察,寶寶儘管可以一路狂踏,本來三刻鐘的車程,寶寶只用了一半的辰光,就踏到了屋裡。
一進弄堂,到了屋裡門口頭,粗氣還沒喘一口,跳下腳踏車,大熱天踏腳踏車,踏的辰光還有點風,一停下來,人“轟”的一下,就像跌進了蒸籠裡,立馬大汗如注,揮汗如雨,寶寶的襯衫背脊上溼了一大片,看得出汗在流,寶寶連揩一揩也顧不得。腳踏車撐腳架也來不及撐,朝牆腳跟一摜,就朝屋裡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