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是這條街上的人,幾乎沒有人不認識耿弋。
在耿弋開要債公司之前,他就是一混子,混成了老大,最後開起了公司,底下收了一群混子小弟做員工,隨著規模越做越大,名氣越來越大,怕他的人也越來越多。
別看這人長得寡言冷酷的,多少年前跟人打架時,那就是一條不要命的瘋狗。
別人怕他,不單單因為他打架厲害,還因為……他爸是個殺人犯。
耿弋目光在幾人面上一一掃過,出聲問了句,“在聊什麼?”
幾個男人有些尷尬地對視一眼。
他們跟耿弋沒有很深的接觸過,除非有債務方面的需求,不然幾乎跟他插不上什麼話。
這是第一次耿弋找他們聊天——可惜,話題有些尷尬。
“就對面那個……”有個矮個男沒看出氛圍不太對勁,只一心想巴結耿弋,興沖沖道,“耿哥,你認識的,明永梁他女兒……我們哥幾個尋思著,她這突然無親無故的,想幫襯著點,你看,她好端端的,大學也不念了,說不定心裡想著找別的來錢快的法子呢,我們就想著……嘿嘿……”
耿弋順著對方視線抬頭,這才發現,對面的酒店還亮著燈,一個服務員正低頭在擦桌子,工作服將她纖細的腰身勾勒出誘人的弧度,衣袖半卷,露出的手臂白得晃眼。
是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