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意入骨 第34節(1 / 3)

小說:愛意入骨今日頭條 作者: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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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骨

◎“渺渺春水。”◎

應渺在醫院住了半個月, 期間她把陸則懌送給她的股份和其他東西一併交由陸志軍還了回去,盧朵惋惜著她過於衝動,有這麼多錢以後的路會好走很多,應渺笑笑沒說話, 她只是不想再跟陸則懌有任何牽連, 如果不是何睨的墓地和老家都在這裡, 她會毫不猶豫地離開這座城市, 選擇一座新的城市生活。

出院後,應渺在盧朵家住了一段時間, 這段時間她辭去了電視臺的工作, 找好了房子,搬了家,說是搬家, 其實她東西沒多少, 她放在婚房跟宅子裡的衣服和包包她拜託陸志軍讓家裡阿姨幫忙收拾打包,陸志軍找了家裡阿姨開車給她送過去,那些幾乎是她的全部。

新租的房子還沒住過人,裝修很新, 小區地理位置很好, 面積也寬敞,兩室一廳,應渺一個人住剛剛好, 唯獨是第一次入住, 房子冷冰冰地毫無人氣, 盧朵建議邀請朋友過來吃飯添添人氣, 應渺不喜歡麻煩, 但她沒拒絕。

應渺不太會做飯, 乾脆叫了火鍋外賣。

來的朋友不多,盧朵、陳簡舟和他女朋友還有應渺大學同學,也是上次幫忙給陳簡舟做旗袍那位開工作室的朋友林靈。

晚飯吃完,一一送走,應渺收拾好餐廳殘局,進浴室洗了個澡,裹著夏季睡裙進了臥室,微信上林靈給她發了好多條訊息,說創立旗袍品牌的事。

在醫院的半個月,應渺得知林靈因為入不敷出和其他原因便不打算繼續經營旗袍定製工作室,應渺跟她詳細聊了很多,決定接手工作室,這並非心血來潮,在跟陸則懌結婚前,她打算創業,不過被陸奶奶一口否決了,眼下不再是陸則懌的妻子,也不用為了陸則懌的面子做體面的主持人,她現在只想好好做自己想做的事。

創立旗袍品牌不是一時興起,也不是她喜歡穿旗袍,除開畢業那年為自己的旗袍畢設做過模特外,她很少穿旗袍,僅有的原因只是何睨鍾愛旗袍。

應渺的記憶中,何睨常年旗袍不離身,即便在包容度還沒那麼強的偏遠大山,何睨也不會在意旁人議論的眼光,長的短的低開叉高開叉新式旗袍只要入了她的眼,她都不會束之高閣。

何睨早年是模特,身材好,臉又是中式秀美瑩潤的臉,能駕馭各種風格的衣服,更別說旗袍這種極具國風特色的服飾,應渺常年見她穿旗袍,一派婉約,氣質清美,對旗袍是愛屋及烏。

她不愛穿,只是喜歡看何睨穿。

她很希望自己創立一個獨具一格的旗袍品牌,即便何睨再也沒機會穿她設計的旗袍。

林靈的工作室為了省租金,地點在老小區的居民樓裡,不過面積夠寬敞,裝修是林靈出錢新裝修,純白牆極簡風,打通了一面牆,分開會區和工作區。

之前林靈經營的工作室主做旗袍定製,沒正式品牌,只是掛牌工作室,靠自己出錢營銷找客源,走的是小眾定製路線,有合作的工廠和設計師,不過設計師前段時間消失跑路,這也算是林靈決定關閉工作室的原因之一。

應渺接手工作室並不打算延續林靈做小眾定製的路子,她目標明確,要創立一個獨屬於自己的旗袍品牌,她手上有何睨去世前留給她的一筆遺產,對陸家來說是九牛一毛,但對應渺來說,足夠她去不計得失做想要做的事。

工作室到了她手上更改了名字,改為胭九工作室,林靈好奇問了一句怎麼起這個名字,應渺正在整理大學四年外加畢業兩年的旗袍手稿,聞言腦中記起何睨穿旗袍的模樣,她略微怔忪,說:“‘胭’字是因為我媽穿旗袍的模樣很美,像古代的胭脂,濃妝淡抹總相宜,‘九’字是因為我媽忌日是九號。”

林靈跟她是大學四年同學,自然知曉她母親早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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