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山村孩子王(3 / 4)

小說:山區裡的孩子王 作者:哈雷星

力氣抱孩子跑,就在床上讓洪振國給背了出來。”

那個扛牌燈的人這下也不知跑到哪裡去了,洪振國又在尋找孫達德,也找不到人影,只好叫全村的人把所有出燈的全部圍起來,再不讓一個溜掉,然後叫自己的二弟快速地去洪山派出所報了警。

這顯然是一起故意縱火案,洪家大灣的人也是格外的齊心,在快速的撲滅了大火之後,把這些出燈的人,圍得緊緊的,一個也不讓他們亂動一下,誰要是想動,就是鋤頭對著它,只要不跑,平安無事。

直到派出所的民警到了後,他們才讓出一個缺口。派出所在接到洪正財的報案後,立即上報了縣刑警大隊

縣刑警大隊立即發出了對孫達德和扛牌燈的人的通緝,跟蹤追捕,也在當天晚上抓到了兩人。

扛檯燈的是一個250的中年大叔,據他交代,“是孫達德叫我把牌燈放在床頭靠著休息一下,說是累壞了,送了一塊糕片給我吃我剛接到糕片,牌燈就燒著了,孫達德叫我趕緊跑,別讓火燒著了,我也沒看到其他的,拔腿就跑,這才到了青雲崗,就被你們給逮了個正著。”

審問孫達德,一開始是1問3不知,後來在警方強大的攻勢下,他才如實地交代了

“我是嫉妒洪振中搶了我的位置,按正常情況,因為當年我是錢菊生“五.四”組織的副司令,錢福長現在的公司應該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可是讓洪振中給當上了部門經理,我在公司也沒有什麼業績,就給辭退回家了

“這就對洪振中產生了仇恨的心理,正好得知洪振中今天不在家,就故意教這個傻乎乎的大叔來個過失犯罪

“本來是想燒掉他家裡的一些東西,沒想到房間裡還有人,如果知道房間裡有人,我也不會這麼做。”

警官告訴孫達德,“可這畢竟是一起故意教唆他人犯罪的惡性案件,好在人已經被及時救出。

只是一個坐月子的人是受不得這驚夏嚇和寒冷的侵擾,肯定會落下月事病的

直到初七的下午,紅振中回到家後得知這一情況,他不得不埋怨自己的老爸,“我不在家,你接什麼燈呀?”

洪振中的老爸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我哪會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呢?家家不都接了燈嗎?”

畢老師這時也來到了洪振中家,看著眼前的一切,他招呼振中媽媽,“照顧好你的兒媳和小孫子。”

又轉過臉對振中說:“振中,你趕緊把你的愛人送到醫院去療養一段時間,至於家裡的其他損失,回頭再統計上報

“這麼大型的群眾性文娛活動,文化局應該負點責任。文化局不會不知道吧?這種人都能擔當主要的負責人,財產的損失可以申請文化局賠償。”

洪振中還在抱著自己的妻子流淚,聽到畢老師的吩咐,點點頭,“老師,我就是擔心知珠英會遭傷害,這東西算不了什麼的。”

說著,馬上讓洪振國幫忙找來一輛小麵包車,和他媽媽一道,帶著方珠英和他剛出生才10多天的兒子上了車,直奔紅山醫院的婦產科

洪振國也跟著到了醫院,和洪振中商量找哪裡的力律師來提起訴訟

儘管這兩人已經被刑拘,但其餘的人也要追究責任,為什麼不立即滅火救人?後決定請洪安市曉光律師事務所,委託秦律師全權辦理。

一審就直接遞交了洪安市法院受理。經過審理,判處孫達德教唆罪,判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處罰金5000。

那個250就判了終身監禁,

縣文化局有失察責任,賠償方珠英精神損失費2000

其餘凡年滿18歲,涉及不及時搶救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也做了簡單的處罰。

一個月後,洪振中帶著方珠英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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