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孩子王(2 / 4)

小說:山村孩子的 作者:哈雷星

說:“這是小偷,要抓起來。”

洪振國這下是真的震怒了,逼著他罵娘了,“放你孃的堆屎屁,你才是小偷呢。”

那小警察只好說,“好吧,你叫什麼?家住哪裡,是幹什麼工作的,在這裡把我登記清楚。”

洪振國才是懶得搭理他,“你要查戶口,到我們大隊去。”

小警察一聽“大隊”二字,就斷定這是一個農民,好對付,更加瞧不起地蔑視說,“我叫你登記下來,你聽清了嗎?”

韓子玲也是受不了了,“你憑什麼要審查我們?你有這個權利嗎?”

小警察卻理直氣壯的說:“最近我們商場的停車場上,經常有摩托車和腳踏車丟失,而且丟失了不少,我懷疑你們倆這輛新車便是更是偷來的,你一個小農民,哪來的錢買新的摩托車?”

他又轉向洪振國,“把你們購車的發票拿來我看看。”

洪振國大吼道,“你這不是廢話嗎?誰騎車出門還把購車的發票帶在身上,就是帶了也不會給你看,你有這個資格嗎?”

小警察就知道他們拿不出購車發票,更加精神抖擻,“沒有購車發票,今天你們倆都誰都走不了。等會兒讓看守所的人來接你們去吧。我看你們在我這裡不交代清楚,到了他們那裡還敢不敢不交代。‘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洪振國也是徹底的服了,公安系統還有這樣的敗類,這是地地道道的指鹿為馬,說你是小偷,你就無可爭辯

洪振國也無需爭辯,但他的車牌照那只是領了車牌號,證照還在製作中,發動機的鋼印也沒打,還真的不好講清楚

只是簡單的問了一句,“那我這車鑰匙能算證據嗎?”

小警察也隨意地說了一句,“哪裡配不到鑰匙?”

洪振國無奈地說:“那我回去拿發票和車管所的證件可以吧?”

小警察卻不耐煩地說,“不行,沒有人證明你不是小偷,你是走不了的,除非你在洪安市找人保你,證明了你的身份才可以讓你回去,開來公社的證明,才可以領走你的車。”

這還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車子被扣了不說,人也走不了,還要有人擔保才行。這城裡哪來的親戚朋友來管這種破事,為你做擔保呢?

思來想去,還真的有,軍分割槽的後勤處處長方鵬遠。方鵬遠不是和自己在高中時的同桌嗎?有了,“你打個電話給軍分割槽吧。問一下軍分割槽的方鵬遠處長,是不是有一個叫洪振國的同學?”

電話真的打到了軍分割槽,方鵬遠正在睡午覺,睡眼朦朧地拿起話筒,“誰呀?”

一聽到洪振國的名字,馬上來了精神,說是騎腳踏車過來接洪振國夫妻二人去軍分割槽玩玩

洪振國馬上解釋,沒辦法,還得回公社去開證明來提摩托車,就沒有讓他過來

這才算有了人身自由。

小警察這才只好把“捆精繩”收到了櫃子裡。

這還有什麼好說的呢?洪振國只好和韓子玲提著4個方便袋,坐上開往紅山的客車,回到了洪家大灣

到大隊找到張會計,很快開到了證明。可是公社的證明,誰給開呢?他們怎麼能證明

一打聽還好,公社革委會辦公室秘書是自己一個房下的小舅媽,她老公是洪祠學校專教政治的老師,自己房下的小舅唐天苗,經常到學校來玩,互相都認識

跑步趕到了公社,輕鬆地蓋上了“洪山縣紅山公社革命委員會”的大印

這都下午5點了,今天是沒有車去洪安市了。只有等到11號才能去紅安市領車了

7月11號,洪振國又和韓子林一道乘車來到了洪安市,走進了落百貨大樓治安管理處的門,

當小警察開啟公社開來的證明時,也是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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