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意。
只不過蕭正明的確是指出了問題。
他看向蕭正明問:“那你覺得應該如何處置?”
蕭正明對張雲川拱了拱手:“都督大人,依據我左騎軍軍法第十五條,涉嫌強買強賣的,賠償損失外,參與者連降兩級,打三十軍棍,以儆效尤。”
“依據我左騎軍軍法第十八條,毆打威脅百姓,導致百姓受傷的,當賠償湯藥費,賠禮道歉,打三十軍棍,關禁閉五天,以儆效尤。”
“依據我左騎軍軍法第二十一條,軍法官徇私包庇的,當撤銷一切職務,打三十軍棍,驅逐出軍營......”
鄭忠聽到蕭正明一口氣將這些軍法信口拈來,震驚得說不出話來。
他這個軍法司司長都記不住那麼多的軍法,這蕭正明這麼如此熟悉。
實際上蕭正明自從投入張雲川麾下後,知道軍紀嚴明,所以第一時間研讀了軍閥軍規,防止自己犯錯。
這一次他又是有備而來,所以自然準備的很充分。
“他說的可對?”
張雲川看向了軍法司司長鄭忠。
鄭忠有些尷尬的站在原地,答不上來,因為他自己都記不住。
這個時候,王凌雲在一旁開口了:“他說的差不多。”
軍法軍規王凌雲都是參與了修改制定,所以他熟悉。
張雲川點了點頭:“那好,就照軍法處理。”
都尉孟鵬旋即將幾個犯了事兒的軍官和軍士都帶了出去。
“鄭忠,你可知罪?”
“末將知罪!”
鄭忠這一次算是徹底的服氣了。
的確是自己御下不嚴,才導致出了這一檔子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