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雙眼發亮。
歐陽辯的意思他聽得明白。
變法前三司是中央最高財政要機構,所謂“應四方貢賦之入,朝廷不預,一歸三司。通管鹽鐵、度支、戶部,號曰計省,位亞執政,曰為計相”。
而根據歐陽辯的提議,條例司透過頒佈法令,以及對發運使和各路提舉常平司的實際控制,就可以將三司的權力給陰奪過來。
鹽鐵判官所掌的天下山澤之貨、關市、河渠、軍器的權力,可用發運司提舉謀奪。
而度支“計邦國之用”之權,可以透過編式謀奪。
而置各路提舉常平司推行青苗法兼管農田水利、差役事等等,則可將常平、義倉、免役、市易、坊場、河渡、水利之權力都拿到手中。
至此,三司大部分的權力都歸制置三司條例司所有了。
就在王安石心中歡喜之時,只聽歐陽辯又說道。
“奪權非目的,而是手段。
咱們的官制系統主體大致可分為差遣和寄祿官,以前代之職事官寓祿秩,敘位著。
即以前代之職事官為階官,決定資序班位和地位待遇,同時以階官寄祿,作為決定俸祿的依據,所以也稱寄祿官。
正官、階官、寄祿官融為一體,而都與職事相分離,另有差遣權其事。
所以居其官不知其職者十常七八,機構重疊,既無定員、無專職,又有許多徒有其名而無所事事的冗閒機構和官員。
蒞其官而不任其職,官職名實之間悖離、混亂,甚至下屬部門同時有幾個上級部門管理,但是真有正能有效管理的卻沒有一個,以至於出現了下屬不知上級是誰的奇特現象。
如今的官場之腐敗,效率之低下,令人見而心驚啊!
三司侵奪司農、軍器監、將作監、都管、大理寺、虞部等機構之權利,但卻沒有相應的能力和精力去處理,以至於大宋朝積貧積弱。
所以,咱們侵奪三司之權力,並非是要奪權,而是要分權。
以後條例司罷歸中書,常平、免役、農田、水利新法歸司農,以胄案歸軍器監,修造歸將作監,推勘公事歸大理寺,帳司、理欠司歸比部,衙司歸都管,坑治歸虞部。
將職責分出去,讓閒置的官員參與到政事裡面來,而不是少部分人幹大部分的工作,少部分人工作繁多完成不了,而大部分的人只能悠遊林下幹不了事。
三省六部二十四司以及各地方官府諸官均以本官治事,權力職責一目瞭然,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公事有人做,出了事情可以追責,這樣才能夠激發出人的自主能動性,而不是尸位素餐!
所以,我的意見是,正本清源,還政於三省六部!”
王安石的臉色有些凝重,緊緊皺起了眉頭。
歐陽辯盯著他也不說話。
過了好一會,王安石輕輕吁了一口氣。
“這事之艱難,難於上青天啊!”
歐陽辯點點頭笑道:“當然很難。”
王安石看向歐陽辯。
歐陽辯笑道:“老師不願意說,學生就拋磚引玉說一說吧。”
王安石點點頭,他也想聽聽歐陽辯自己是怎麼看的。
“三省分權,勢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為了三省之間協調行動,三省首長定期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議事。自武德年間開始,中書、門下集議於政事堂,政事堂設於門下省。
五代以來,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混同為一省。同時由於樞密院、三司的設立,宰相的軍權、財權被剝奪,三省制度名存實亡。
然而,大宋朝的皇帝奪走宰相的軍權財權,他自身也受到以宰相為首的各級官員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