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的臉色立刻就凝重了起來,夜翼雙手撐在桌子上,緊盯著螢幕說:“他去那兒幹什麼?”
羅賓卻立刻反應了過來,他說:“他想得到蝙蝠俠的裝甲!那是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武器,快阻止他!”
兩人拿起武器衝向裝備庫,衝進去之後發現,彼得竟然正在拽一副蝙蝠盔甲上的披風。
兩人幾乎是立刻拿著武器衝了上去,但披風還是被彼得給拽下來了,看他那不慌不忙的動作,就知道早就發現兩人了。
披風被扯下來之後,彼得為了方便行動,順手就把披風纏在了自己的手臂上。
羅賓和夜翼見此情景勃然大怒,夜翼怒吼道:“把它放下!”
“抱歉,我知道我不該拿,但是我需要它!”彼得一邊一溜煙的從牆上跑了過去,一邊回頭對著兩人喊道:“用完就還你!”
可兩人怎麼會善罷甘休呢?當著蝙蝠俠狂熱粉絲的面偷蝙蝠俠的裝備,完全可以稱得上是膽大包天。
這也就是小丑死了,小丑要是沒死,追在第一個的都輪不上羅賓。
但是蜘蛛俠跑得真的很快,他那種借用蛛絲在高樓大廈之間移動的能力太適合哥譚了,尤其是適合阿卡姆騎士的哥譚,這裡不光有高樓大廈,還有各種各樣巡邏的無人機。
,!
彼得一發蛛絲粘在一架無人機上,被無人機帶著飛快的撤離了現場,羅賓和夜翼兩人的爪鉤還沒搭上呢,彼得就已經快要消失在地平線上了。
眼看著這樣不行,羅賓趕忙呼叫芭芭拉的支援,芭芭拉立刻利用衛星定位為他們兩人指明位置,還空投了一輛蝙蝠車,兩人以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彼得雖然把蝙蝠俠的披風纏在了胳膊上,但是也沒用繩子綁住,當他蕩起來的時候,披風就從他的小臂上散開了。
彼得不得不一隻手抓住披風,一隻手抓住蛛絲,不斷地往前蕩,柔軟又堅韌的布料在風中飄揚,而在哥譚沒人不認識黑暗騎士的披風。
過去了十幾個小時,哥譚城中的人也在陸陸續續的醒過來,大部分人剛醒過來時沒什麼戰鬥能力,都是搖搖晃晃的捂著腦袋一臉迷茫。
可是哥譚向來不缺狠人,也有一些人為了自我保護陷入了應激狀態,開始攻擊周圍的人,而剛醒來的還沒弄清楚狀況的警察不得不立刻回到工作崗位上壓制騷亂。
沒人打擾還好,那些剛醒來的暴徒沒經過太大的刺激,反應遲鈍,用電擊器和橡膠彈就能收拾,最多再扔幾個催淚瓦斯。
可是彼得在哥譚市內大呼小叫地蕩過去,還抓著蝙蝠俠的披風,身後的兩個羅賓開著蝙蝠車在街道上疾馳而過。
眾所周知,哥譚只有蝙蝠俠粉絲和扭曲的蝙蝠俠粉絲,許多人看到蝙蝠俠標誌要麼興奮要麼血怒,羅賓們在中間一攪和,街道上頓時亂成一團。
站在哥譚警局的陽臺上,戈登紙遠遠的看見了掛在無人機上面的那個人影手中的蝙蝠披風,和那輛熟悉的蝙蝠車當中坐著的熟悉的人。
滴——滴——滴——
戈登腰上的通訊器響了,他接起來,在注視著街道上的混亂和聽到蝙蝠俠的聲音之後,戈登雖然明知這不是蝙蝠俠的錯,還是氣不打一處來,對著蝙蝠俠吼道。
“現在!你的助手們!正在哥譚城裡搶你的披風!!!!!”
當然,搶披風這事兒是戈登的猜測,但是這位歷盡滄桑的警長,對於蝙蝠家族的任何一個猜測都非常準確。
他怎麼可能看不出來呢?羅賓之間的關係非常微妙,他們表現得和諧共處,但一舉一動都表明他們想要爭得蝙蝠俠的認可,而且最好比別人更多,是所有人當中最特殊的那個。
戈登以自己的方式理解了這種關係,他沒有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