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通判,李澤李大人?」
李澤沒隱瞞,面頰帶笑,點了下頭。
真是巧了,居然會在案發現場遇上。
李澤沒同他多言,轉身換了個方向,拎起被害人登記的那一頁,稍微舉高了一些。
紙面上,陳木生的楷書小字清晰可見。除此之外,在這名字旁邊,還有一列突兀的空白。
陽光照上去的同時,站在陰影裡的沈慕瓊,隱隱能瞧見那空白位置顯現出了像是水印一般的痕跡。
好似寫著「貓妖」二字。
「這看不見的夫人落筆寫字的時候,你可在場?」李澤望向小二。
「在場。」
「親眼所見?」他追問。
「這……」小二猶豫了,他撓著脖頸想了想,眼神有些搖擺不定,看看沈慕瓊,又看看這黑衣的男人,為難道,「我瞧著他是個腦袋有問題的,就沒太關注他,他夫人寫的時候,我也就只是附和了兩句……」
「到底看沒看見。」沈慕瓊肅然道。
小二此時往後縮了縮:「沒瞧見。」
也就是說,他不知道這個水印一樣的痕跡,到底是誰寫下來的。
也許是「夫人」,也許是陳木生趁著小二不注意,毛筆沾了水,飛快寫上去的。
這種可能性,不僅沈慕瓊想到了,李澤也想到了。
如此一來,倒真不能排除凡人作案的可能性。
沈慕瓊一邊想,一邊接過他手中的冊子,仔仔細細地瞧著那兩個水寫一般的字樣。
這兩個字,槽點太多,太扯。
哪裡會有妖怪像是生怕別人找不到它一樣,把自己的真身寫在冊子上頭的?而且還是用畫符一般的筆法,寫得複雜晦澀,不好辨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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