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兒在門口低頭盯著腳尖,臉紅的像熟透的蝦子一般。
要不是馬副官突然出現,她早就闖進去了。耽誤了明帥的大事,自己小命肯定不保了。想到這裡,彩兒特別感激起馬副官來。
馬副官雖然目不斜視地眺望著前方,但他身下微微隆起的一團代表了他也是有反應的。而彩兒的婉轉和猶豫躲閃的眼神,無疑助長了他的“痛苦”。
眼前這個男人,高挑挺拔,面容白淨,神色肅穆,但每次幫助你的時候都不聲不響。像極了阿媽口中說的可以託付一身的良人。彩兒害羞地看了馬副官幾眼,見他不為所動,最後扭著略顯粗壯的小蠻腰,“蹬蹬蹬”下了樓去。
她可記得她娘說過的,要拴住男人的心,就要拴住男人的胃。想當初,她那像蠻牛一樣粗壯的娘就是靠一頓紅薯飯打動了賣豬肉的爹的。她彩兒心靈手巧,必定也可以。
結束了這場單方面力量的博弈後,明閱光裸著精壯的身子起來,背對著小妻子,一件又一件地穿回了衣服。
他有點懊惱。明明一向自制力驚人的自己,在看到小妻子換上旗袍的瞬間,意志完全被瓦解,只想著怎麼狠狠欺負她,讓她在自己身下顫抖,怎樣讓她和自己融於一體。
溫阮裹著鴛鴦錦被起身,清晰地看到了他背部身軀各處的傷痕。尤其是他背部脊柱處一條猙獰的傷痕緊緊地趴伏在上面,像極了一條醜陋的吸血蟲。
“你疼嗎?”隔著一層綢衫,溫阮還能感受到傷疤的凸起,可見當時是有多麼的嚴重。
明閱回頭抓住小妻子的手,眼裡有著深切的打量。他明閱自小就是軍閥公子哥出身,能坐上今天這個位子,還有不少人認為他靠得不過是父輩的廕庇,但那些人全部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他打小經歷的暗殺次數,還有那些明晃晃的上陣廝殺,他們是從來見不到的。而這道傷疤,是他同父異母的親哥哥親自設計的。
“你知道這道傷疤是怎麼來的嗎?”男人回頭把弱小的女子抱在懷裡。她真的好小,又柔弱。說起來,完全不會是他明閱第一眼就會喜歡的女人。他明閱喜歡的女人,要足夠的聰明,足夠的堅韌,才華要撐得起自己的野心。可那次見到她滾在自己車下,雙眼玲瓏怯弱,像森林裡被母鹿撇下而迷失方向的小麋鹿一般,他竟鬼使神差地把她扶了起來。
溫長陵一直大學園的暴亂事件是他設計的,目的就是為了娶他的寶貝女兒。他當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他溫家商會,自己就從來沒放在眼裡過。這偌大的宜城,只要他明閱想要的,從來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失手。他之所以強娶溫阮,也不過是因為那雙玲瓏眸子裡自己乾淨的一抹倒影罷了。在她的眼裡,自己不是嗜血的軍閥,只是一個乾乾淨淨的把她扶起來的好心人。可把她娶進門以後,她眼神裡的乾淨被驚恐取代了。
現在,他又見到了這抹乾淨。真好。在她的眼神裡,他明閱能夠真切地感受到自己還是活著的。
溫阮搖了搖頭。
男人把她緊緊蒙在自己的懷裡,假裝不在意地說道:“我二哥以為我要殺他奪位,在我房間裡安排了殺手。幸好我命大,不然就不能折騰你了。”話音剛落,大手已經從錦被的縫隙處摸上了細滑的大腿,還不斷像游魚一般往那神秘的地方探去。
溫阮大半個身子無力地靠在男人身上,卻緊緊並住雙腿,生氣地惱道:“明閱,別鬧。”
明閱?!有多久沒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了。自己都快忘記了。
所有人見到自己都恨不得把頭低到塵埃裡去。哪怕心裡在咒罵自己,但嘴裡永遠都是一句恭恭敬敬的“明帥”。
“來,再叫一聲。”明閱突然發現這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叫什麼?”
“我的名字。”
“我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