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自立自強,不要軟弱,要比他更強。
所以方甜說的對,哪天男人讓你心碎,讓你傷心了,不要流淚,不要哭泣,腳下的鞋鞋是女人最好的武器。
於是,楊橙和董小妹每人買了7雙款式各不相同高跟鞋,一週每天一種款式,每天一種武器。
衣服、鞋子都買好了後,她們又買了包包。
所有東西買齊後,幾個女人心花怒放,心情美美的,吃起了串串,喝起了奶茶,還一起做了美甲。
現在她們正在一個男裝店門口,等阿牛哥買好衣服。
幾分鐘後,阿牛哥穿著一身牛仔衣、牛仔褲出來了,手上還拎著個帽子。
他把帽子戴在頭上,叉著腰對眾人說道:“怎麼樣,我特意選的西部羊仔套裝。”
“很好看,很洋氣,回去後你的羊都不敢認你。”
楊橙覺得阿牛哥正經穿衣服的時候還是很帥氣的,他的身高有1米8,鼻子高挺,身材健壯,以前就是太邋遢、隨意了。
方甜也覺得他這一身很顯身材,把他的大長腿露出來了,黑色的面板搭配具有野性氣息的牛仔衣,整個人看上去透露著一絲神秘的氣息。
她看著露出一口大白牙,笑的傻呼呼的阿牛哥,竟然有點臉紅心動了。
這是什麼可恥的心態,這是什麼鬼樣的感覺,方甜覺得自己今天肯定是累暈了。
她朝阿牛哥翻了個白眼,故意說道:“醜死了,一點都不好看,天下最醜。”
董小妹的眼光最高,除了她追求過的男的,其他男的都是醜八怪,於是她也對阿牛哥說道:
“真的很醜,醜不垃圾,還不如什麼都不穿。”
被這兩個女追著罵醜,阿牛哥覺得她們都有神經病,而且病的不輕。
但是,阿牛哥最大的優點是自信,他自己覺得好看就是好看。
然後,他又進去買了一身牛仔套裝。
出來後昂著頭,露出無比自信的笑容。
該死,這身竟然還是這麼好看,這麼帥氣。
方甜別過臉去,掩飾發紅的臉。
……
吃吃逛逛的一天終於結束了,楊橙回到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8點了,秦徹已經洗好澡躺在床上正在看書。
楊橙洗漱好後,告訴他自己明天還要再去養豬廠。
“你去做什麼,我也去?”
“董小妹還稀罕你,你不要去。我去的目的是幫董小妹追求衛千帆,放心吧,我很快就會回來的。”
秦徹嘆了口氣,“一整天都不知道你在瞎忙什麼。”
“我是在幹大事,你不要管,等我的好訊息吧。”
說完楊橙關了床頭燈,鑽進被窩,和秦徹肩並肩。
片刻後。
“秦徹,你的手在摸哪裡?”
“沒什麼,沒摸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