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也很好理解,一個普普通通的女孩子,背井離鄉,身無長物,親友斷絕,沒有大人物庇護,沒有能力傍身,沒有武器保護自己,從小沒有過一天安穩日子,身邊的人都死了,自己大半輩子在路上走來走去,但凡是個一點脾氣都沒有的,早就死了。
「那個小姐先是看見我尖叫,然後拼命用手拍打自己被我撞上的衣裙,揮舞手臂讓身邊跟著的家丁打我,想讓我滾開,我沒有力氣,好多天沒有喝水沒有吃飯,見了老鼠跑出墳地已經是精疲力盡,她還要讓人打我,我捱了打,昏迷過去。
她才稍微安心,走近了看我,看出我還活著,又看我的臉還不算爛,讓人把我帶回去。
我洗了澡,換了衣服,又換了新的鞋子,洗了頭,化了妝,得了一堆頂在頭上的首飾,讓人扶著出去,還有人在前面指路,走了很長一段路,白天走到晚上,我疑心自己在做夢,偷偷掐了自己,他們就大呼小叫圍攏過來,讓我不要這樣,說我不懂規矩,又說我是貴客。
他們還給我吃的,給我自己的僕人,我迷迷糊糊就相信了。
他們帶我去見小姐。
小姐就是路上被我撞了的人,我不敢抬頭看她,她對我說,不要怕,以後都是一家人。
我不明白,她對我說,你看鏡子,我們長得相似,又問我從哪裡來,父母是什麼人。
她還問我怎麼落到今天的地步。
我哭得很厲害,說記不得了。」
第11章
「果然一切都是假的,我被她騙了,騙得很慘,她讓人把我賣出去,還假意對我說,很快就會想辦法把我接出去,只是暫時沒有足夠的錢可以拿出來,要等一陣子,如果實在是找不到錢,她就會賣掉自己過世母親死前留給她的家傳遺物。
我心軟了,信了她的鬼話,她之後就再也不找我了。
我想辦法跑出去,想去找她,問個明白。
我心想,她畢竟是我的姐姐,對我有救命之恩,我們又是親戚,雖然親戚關係有些疏遠了,但畢竟是打斷骨頭還連著筋的,我好不容易在大街上遇到了她,她給我吃的,給我穿的,給我打扮梳洗和首飾玩具,陪我說話,陪我玩,安慰我……
怎麼也不可能是個壞人,怎麼也不可能才對!
可是,我好不容易回去之後,親耳聽見她在對其他人說我的事情。
我聽見她說,那不過是個玩意兒,高興了弄來玩玩,不高興了丟了就是。
別人問她,真的沒有關係嗎?
她說,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沒有了,到了我們這裡,還不是任由我的處置,我父親知道這件事,並不管我,我的母親也知道這件事,但是她讓我不要被那樣的人弄髒了衣衫,他們愛我,又不是愛那麼一個平白無故冒出來還撞了我差點摔一跤的孤兒。」
相探看冷笑了一下。
當時的情況,就是她說的這樣。
相探看不僅熬到了有機會的時候跑出了秦樓楚館,還跑回了大小姐的府上,旁人都不知道,那些人把她賣出去,根本想不到她還有機會可能出來,自然也不會過多警惕一個小乞丐,甚至眼神不好到不能分辨男女。
總之,相探看抱著希望,聽見大小姐說她是個隨處可丟隨處可撿的玩意兒。
大小姐還說:「雖然說是我家的親戚,其實我家的其他人根本不管她的,都是我在負責,我說丟了就丟了,我說賣了就賣了,我說打死了,他們也不會為了那麼一個不相干的東西,找我的麻煩。
且不說你們這些下等人,都是僕從,沒本事找我,就是有人以這種原因找我,也得顧忌我身後父母的顏面。
我父母親族愛我護我將我當作眼珠子,怎麼可能責罰我?他們知道這件事,連一句重話都不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