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上的表情波瀾不驚,絲毫不打磕巴,完全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樣。
“當時草民身子病弱,隨時可能撒手人寰,而吾兒程晏年紀尚幼,不足以獨立,遂並未搬出去,分家不分府。只是草民成親後,府中擁擠,又出現太多狀況,為了避免妻兒受委屈,遂決定徹底搬離,自然是要帶走分家的東西。”
“世人皆知程家從祖父那輩起,到草民這輩,一連三代人唯有草民的父親是個習武之才,而父親成長起來之前,國公府裡不少貴重東西都被典當出去了,所以大部分都是父親的遺物。祖父和二叔看到那些東西被搬走,心中不情願,便說這些屬於程國公府,誰繼承了這個府,才擁有這些遺物,草民沒資格帶走。”
“草民身體不好,本身也享用不了幾年,妻子有嫁妝,也寬慰草民她不需要。至於兒子就更用不上了。若是因此讓程家蒙羞,恐怕父親在地下也難安。為此除了祖父和二叔同意的個人院中擺設,其餘庫房中的珍品,草民一件也沒帶走。”
程亭鈺說到這裡,眨了眨眼睛,似乎想擠出眼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