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維讓下人去把小熊好生安置好,這些小傢伙需要至少七年才能派上用場,而且這種野生的,還不知道能不能養得活,所以自己不能把希望寄託在這些外物上,提升自己的實力才是最重要的。
把嗷嗷叫的小熊送走,李維看著佛雷德騎士問道:“佛雷德閣下,有關巫師的書籍,你那邊找的怎麼樣了?”
佛雷德笑道:“你對巫師這件事還真是上心啊,放心吧,我已經派人去找了,基本上都是一些遊俠的傳記,或者一些小說故事,當不得真。我這裡手頭上就找到一本書,是我從一個流浪商人那裡要來的,記載了一個關於巫師的傳說,你可以看看。”
佛雷德騎士遞過來一卷羊皮冊,很古樸破舊。
《格林遊記》。
作者是一位自稱“格林”的人,很顯然,格林是筆名,具體是誰,無人知曉。
李維回到房間,開啟這本遊記,從頭看起。
格林自述是一位旅行商人,遊記內容並不多,主要就是記載了格林在旅途上所聽到的一些奇聞異事,其中有一篇就是關於巫師的。
“聖輝歷847年,在翡翠王國暴風城的東部的大海上,我乘坐的商船因為暴風雨失事,我抱著一塊木板,向天之慈父禱告著,祈求在這場災難中活下來,或許是我虔誠的信仰感動了天之慈父,我活了下來,被海浪衝到了一座無名小島上,我不知道這裡是哪裡,飢渴難耐的我在島上到處尋找食物,然後我見到了許多顛覆我想象的神奇生物。”
“有三條腿的蛤蟆,背上還長著一副美女的臉龐;有長著六對翅膀的天鵝,聖潔美麗,宛如傳說中天之慈父身邊的十二翼天使,還有會奔跑的紅色蘑菇,見鬼,那傢伙還會說人話,還從自己身上撕下來一塊肉,餵給了我。吃完蘑菇,我迷迷糊糊地睡著了,依稀記得有一位美麗的女士坐在我身邊……”
“後來的事情我也記不得了,醒來的時候,我已經回到了一艘漁船上,漁民說發現我漂浮在一塊木板上,就把我救了下來,我覺得我可能遭遇了傳說中的巫師,只有巫師才會研究製造一些奇奇怪怪的生物。而且,我發現我在吃了那蘑菇的血肉後,困擾我多年的頑疾也不存在了,我比之前更加年輕,更加強壯,這肯定是魔法的力量,是那個女巫救了我!後來我經商賺了很多錢,又想去那座島,尋找那位美麗的女巫,但是,那座島彷彿憑空失蹤了,我七次出海,皆無果而終,直至我如今頭髮花白。”
“為了出海,我又變成了一個窮光蛋,親朋好友離我遠去,他們說我瘋了,可是我知道,我沒有,我真的見到了巫師,我重整旗鼓,賣掉了位於王城的宅邸,我決心第八次出海,在這次出海之前,我把我所經歷的一切寫下來,自費出版了一百冊,如果我沒有找到傳說中的巫師,我希望讀到這本書的人可以繼續尋找。”
“哦,對了,我依稀記得,在那個紅色蘑菇和那美麗女巫的對話中,蘑菇稱女巫為……羅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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