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
——我好想去死。
男生瑟瑟發抖,拉著同伴下樓的時候腿都在發軟。
屁滾尿流地離開了這棟樓。
那是十二歲的張是在牆上刻的字。
他們沒注意,這行字上有模糊的刮痕。
是三十五歲的宋艾用刀片模糊了上面的字跡。
最後又放棄般在下面加了很小的一行。
——那你去死好了。
無所謂了,這些除了當事人本來就無人知曉。
就像沒人知道宋艾當初為什麼要報警對警察說自己被強姦而不是自己的丈夫被繼子捅了一刀。
又好像從三十五層高樓墜下去時,張是除了解脫外有沒有一瞬間腦子裡冒出了宋艾的身影。
只是在很久很久之後。
宋艾在雲南回自己民宿的路上,聽見街邊咖啡廳放了首粵語歌。
回去後曲調莫名一直在腦海裡,拿著手機在流行歌單裡找了一整天,最後找到了那首歌的名字。
苦瓜。
她看著歌詞,聽著調,找到了當初讓她駐足的那句。
——開始時捱一些苦栽種絕處的花
店裡幫忙的小姑娘問她,“宋姐,你也喜歡陳奕迅啊?”
宋艾彎眼笑,“只是覺得這一句很有意思。”
開始時捱一些苦,栽種絕處的花。
讓她想到了十九歲的張是。
是陽光正好,而他抬起頭看著彩虹拱門上的金榜題名,又忽然朝她看過來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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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沉域陳眠if線啦。
然後再多說兩句,宋艾張是這個番,最後結局這裡不算心血來潮整了個be,張是本來就是個陰鬱厭世少年,他十三歲選擇替他爸背鍋進去大部分原因是覺得監獄裡監獄外面沒什麼區別,哪裡對他來說都是煉獄,換句話來說,他對活著的需求不大。
只是後來覺得一個人去死太便宜他爸了,就拖著他一起死了。
解釋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