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定結婚物件前,一定要管好你自己,做個潔身自愛的人,這不僅僅是對你自己負責,更是以後對你的家庭負責。當然,我相信我的兒子一定可以做到的。”
最後,楊慧拍了拍吳明達的肩膀,“好了,到此為止吧,我們該出現吃飯了。”
吳明達點頭,兩人一前一後走了出來。
第17章
至此,蘇蘭的案子算是告一段落,不過局裡對於林小滿和林志華這次的表現,表示應該有所嘉獎,吳明達正準備安排人去一趟林志華家裡時,眼光掃到住址那一欄愣住了。做筆錄那天還真沒注意看,林志華居然是上塘村的,而且地址他怎麼越看越眼熟,總覺得在哪裡見過似的,可是就是想不起來了。不過他也沒太當回事。至於林小滿那裡,他準備親自去一趟。
前天晚上送林小滿回家他好像無意中惹到她了,雖然並不清楚林小滿在生氣什麼,不過他決定,自己大人有大量,也就不和她一個女人計較了。再說了,別看林小滿平時老不做正經事(至少在吳明達眼中,林小滿乾的都是什麼正經事。)這一次在蘇蘭的案子中,卻表現的可圈可點,還是值得表揚的。
最主要的是他覺得有必要過去說點什麼,雖然哪怕是到現在他也沒想到到底要說什麼。
正想著這件事,局長叫人讓他出來一下,說是有新的同事加入。結果出來一看,愣住了。
新來的人居然是前幾天才見過的林志華。
局長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過去,指著一旁的林志華“明達啊!這位是剛退伍轉業的林志華同志,以後他就分到你那隊了,你要帶著新的同事一起為人名服務!”說完,又向林志華介紹吳明達,“以後你就是局裡三分隊的一員了,吳明達是三隊隊長,你要服從他的安排。”
其實早段時間就接到通知說會有新人過來,而且要分配他這一隊來,不過沒想到的是這人既然是林志偉,這樣也好,吳明達想起剛才沒辦完的事,說道“正好,關於上次人販子的事,局裡有給你獎勵,我正準備讓人去上塘村呢!這下可方便了,等會下班的時候你到我這裡來領一下。”
局長聞言,看向林志華,驚訝,“原來那件事的大功臣是你啊!不錯不錯!是個好樣的。”
林志華趕緊道,“為人民服務,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不錯,就是為人民服務!”局長先對林志華這種態度給予高度讚揚,然後對吳明達說道“好了,明達,人我就交給你了,我還有事,先走了。”
“是。”吳明達應到。
他帶著林志華先在局裡轉了轉,把幾個部門簡單的說了一下,然後指著一張空桌椅,“這個就是你平時辦公的地方了,有什麼不懂的你可以到我辦公室來找我。”說完看了看手錶,“快12點了,局裡有食堂,你平時可以去那裡吃飯,一會我叫個人到你過去。我得回家去了。”
然後喊了旁邊的一個人,讓他帶林志華去食堂。說完,回辦公室將局裡準備獎勵林小滿的東西拎到了手上,他打算中午就去找一趟林小滿。
結果進過林小滿家的時候,發現大門緊閉,門上還掛了鎖,很明顯人出去了不在家。只好將東西又拎回自己家裡。
吳建國看他拎著東西回來,還以為是他自己買的,一問才知道是獎勵給林小滿的,“那你得等幾天了,她沒那麼快回來。”
那麼此刻的林小滿在哪兒呢?她正坐著三輪車回上塘村的路上。而吳建國之所以對他的行蹤如此瞭解,就是因為林小滿回去的三輪車是他幫著找的,十分鐘前才上的路。
“你怎麼知道啊?”吳明達是真的覺得他爸跟林小滿接觸的太頻繁了,瞧瞧,連人家出去幾天都清楚,同樣的,他就不知道。
“那啥,她走的時候坐的車還是我幫她弄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