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科舉後我靠種田封侯 第6節(4 / 4)

這倒不是說守衛就信了林老大說的話,而是等到了進城後,若是林老大真的有做買賣,南市那邊自有負責這一塊的守衛做登記並收取交易稅。

他剛那話,只是提醒林老大,切勿跑錯地方。因為在古代,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允許百姓私自擺攤售賣東西的。比如在他們縣城,講究的就是東貴西富。

東邊便是他們縣衙的所在地,而西邊則是城中眾富戶居住地。

如行商這種行業,就被劃分到了南市和北市。其中南市以各種小商販為主,北市以各種家畜為主。

畢竟古代沒有各種現代化裝置和手段做協助,如果管理不嚴格些,很容易就會弄出大亂子來。

然而也別看城門處管的這麼嚴格,但等到進了城門後,沒走上多長的路,林立文他們就到達林二姑那裡了。

這不是說林二姑家住的離城門近,相反,林二姑嫁的人姓黃,是在南市較中心的地段開著一間雜貨鋪子。

說到底,是因為這個年代的大多數縣城都並不大。除非是一些富饒之地,否則很多城鎮面積都非常狹小,比如他們縣城,尚且不足兩個平方公里。

也就是還不到二十萬平方米。

這數字乍一聽是挺多的,但要知道在現代一個標準的足球場就有七千多平方米。

至於人口,那就更沒法跟現代比了。

林立文以前上學的時候就曾聽老師說過:“在古代,衡量一個縣的標準之一,就是人口。比如唐朝,六千戶為上縣,兩千戶為中縣。”(注3)

這個數字指的還是整個縣城所有登記在冊的人口,若只是單說縣城城鎮常駐人口,那就更少了。畢竟一個縣城,還是以種田的百姓居多。

所以穿越過來這麼久,林立文就沒打算在古代做什麼生意。一來生意要做大做好,需要背景和資本,這些他沒有。二來,就算是做一些小生意,如一些穿越小說裡寫的,像在縣城開個鋪子,賣點新奇的吃食在這裡也根本沒寫出來的那麼容易。

畢竟整個縣城人口數量擺在這,除非是一些貼近民生的必需品,否則真掙不來什麼錢。便是林立文前段時間做的那個秧馬生意,也就是卡在了農忙期,又先讓眾人感受到了其好使之處,這才碰巧掙了點錢。

而過了那段時間後,這秧馬的生意除非林立文能做到外地去,但在本地卻是很難再做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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