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律例,落戶辦理戶籍是需要去府衙的,但可惜這邊的縣令他沒空,縣令下面的人也沒空。
吃喝玩樂就佔據了他所有時間,有啥功夫給你辦理正事。
他把戶籍這事下放到了里正和輔助的鎮長手裡,民眾愛住哪住哪,只要錢給到位就行了。
姜父就跟著村長去找了里正,錢塞上,很輕易的就在柳河村落戶了。
至於里正收的錢上不上交,那就不管他們的事情了。
之前沒有分開住,吃住都在一起,也不需要花什麼錢,都有姜紅豆搞定。
這乍然分開,他們還得找個營生養活自己。
雖然過去姜紅豆那邊幫忙,她會給發工錢,可畢竟不是每天都需要幫忙。
三人還在發愁呢,三個小傢伙從門口探頭探腦的往裡看。
薑母失笑,“幹嘛呢,還不進來。”
姜平平帶人跑了進來,笑嘻嘻的,“外婆,你是不是還在發愁營生啊,娘說,小舅舅也大了,該自己當家了,問問他要不要當貨郎?”
薑母疑惑,“貨郎,就那種走街串巷的挑貨郎?”
在地裡刨食養不起全家,看看柳河村的大家就行了。
操勞一年下來,攢的那點東西都堅持不到春天。
但凡做個生意,都比種地強。
“娘,我讓平平問的,我的意思是,讓紅楓從我那裡進貨,比市面上的價格可低太多了。
他走街竄巷的去賣貨,也比留在家裡種地強。
賣些大家常用的針頭線腦,剪刀布頭啥的。
我也不要他賺的錢,他把本金給我就行了。”
她可沒說不要本金啊,不要的話,長此以往,養成習慣,姜紅楓會把她當冤大頭。
親兄弟也要明算賬啊。
姜父考慮了一下,的確是個辦法,姜紅楓雖然是姜紅豆弟弟,可也不能靠當姐姐的養。
她養自己和孩子就行了,本來爹孃就該是兒子養,當女兒的有就給,沒有就不給,先顧自己就行。
姜家人思想不迂腐,也不是那種拎不清的,認為姜紅豆有錢,就得養著全家人。
姜父把姜紅楓叫過來,問了他的意思,姜紅楓考慮了一陣子,是個可行的辦法。
不過姜紅楓覺得只給本金,姜紅豆虧了,非要給她三成利潤。
畢竟他拿貨價格就不高了,就算他姐有錢,但那是一碼歸一碼。
這事姜父薑母也同意了,姜紅豆拗不過這三人,最後還是同意了。
姜紅楓就挑了兩個擔子,裝了些常用的貨物,開始走街串巷的當了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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