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這樣的孩子不要弄回來。
陳貴志原本是想把這個孩子掐死埋了的,剛巧聽說胖姨要找一個幾個月大的男嬰。
胖姨這人是這一行裡的老行家了,雖然是衙門裡的常客,可她做事滴水不漏,至今也沒有連累過同行,在這一行裡信譽還是不錯的。
於是陳貴志便把那個燙手的小山芋送去給胖姨看貨,一看就看上了,雖然只賣了三兩銀子,可這也是白得的,陳貴志對此還是很滿意的。
可是陳貴志高興得太早了,這也不過才幾天,他便被抓了起來。
他還是第一次被抓,這一抓就來了個大的。
同行們頂多就是被縣衙抓進去,再厲害的,也就是進進順天府的大牢,可他不一樣,他生平第一次吃牢飯,吃的就是詔獄的牢飯。
傳說裡只有當官的,才配去的詔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