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節(4 / 5)

小說:笑春風廣場舞 作者:一枚銅錢

顯得可怕又孤寂。

“這也……只是巧合。”

蘇雲開冷笑一聲,又道,“黎答、楊千里,我問你們,你們進洞穴尋我們的時候,地上有什麼?”

黎答和楊千里相覷一眼,答道,“蝙蝠糞。”

“對,洞裡有很多蝙蝠,糞已成堆,但因洞穴潮溼,所以沒有完全乾化。我進洞穴的時候就一直拿火把四照,發現地上有腳印……”

不等他說話,楊富貴已經大聲道,“那腳印也不能證明是我的!”

犯人一急,蘇雲開就知道他快支撐不住,“可是那個可以,因為你天生腿瘸,左右腳走路力道大小不同,而洞穴腳印,也是左深右淺。”他看著無話可說的人,接著說道,“還有一點,之前在樹林裡挖出楊百家時,我一直以為洞穴內的鞋子是他的,因為一大一小,正常人不可能這麼穿鞋,但因為他是個痴兒,日子也過得貧瘠,所以我沒有懷疑。直到那日我到他家中,發現屋裡還留有他當年的衣服,但看不見一隻鞋,才回過神來,楊百家或許從來就沒有穿過鞋。”

楊千里接話道,“對,楊叔從不穿鞋。”

“那鞋子就只能是一個人的,那就是兇手。”

明月往楊富貴腳上看去,那天生殘疾的腿,的確是一大一小,如今穿的鞋子,也明顯看得出大小不一。

“我想你當時也很慌亂,所以沒有留意到打鬥時脫落的鞋子,於是在黑夜中胡亂埋了楊百家,連鞋子也埋了進去。那日我來村裡,看見一位鄉民赤腳走路,卻不知疼痛,只說莊稼人常年如此,腳底板子厚實,也不怕扎著。你或許是因為慌張,或許是因為渾然不覺,所以鞋子丟了也不知。”

楊富貴啞口無言,他本可以再辯解,可是看見祖祠中那平日擁護他的人都退避三舍,眼有敵意恨意,卻忽然沒了力氣辯解。

“發現楊百家屍骨的時候,你曾帶楊千里來祭拜,名義上是祭拜,可你已非莽撞的年輕人,卻在狹小屋裡點燃許多香燭冥紙,將屋子燻得滿是煙霧。你當然不是在祭拜楊百家,而是想偷走一件東西,有可能會暴丨露你,但又不會被衙門的人注意到的東西。”

明月忽然想起他來這之前去停屍房曾仔細辨認過的東西,恍然,“鞋子。”

蘇雲開點頭,“對,鞋子,就是那雙和楊百家屍骨一起挖出,一大一小的鞋子。還有……”他拿出用最後一個東西,一截慘白的尾指白骨,放在那供奉牌位的神位前,“找到楊百家後,雖然他生前曾被重創,可是屍骨完好,但我們卻找了很久他的尾指,後來明月判定,他的手指在生前被人咬斷了,隨意丟棄在坑內,才導致尾指不在原位上。”

有人驚呼殘忍,神情駭然,楊千里更是連連嘆氣。

“可直到我懷疑你的時候,我才想起來,你的尾指,也沒了。所以我又回到了埋葬楊百家的地方,果然又找到一根尾指。我想,你的手指,也是那個時候斷的吧,和他撕咬的時候,也被扯了下來。”

楊富貴的確是缺了一根尾指,有人細想片刻,更是愕然,“我記得你也是差不多那個時候斷的,還說是上山狩獵被夾子夾斷了,當年我就奇怪為何偏偏夾到那個地方,如今才明白,原來那根本不是夾斷的,而是被百家咬斷的!”

網已經全部收起,楊富貴再無話可說。蘇雲開說道,“莫家村的人就在外面,或許當年你有所喬裝,但你的腳,卻不能喬裝成正常模樣,可要我喊他們進來跟你對質?”

楊富貴默然許久,忽然笑了起來,神情可怕又絕望,更讓人退後三步,“不是我要這麼做,我也不想殺了同族的孩子,去換血饅頭,是你們逼我的。要不是你們這些狗官不給我們活路,我怎麼會去做這種事?人不是我的殺的,我沒殺人!殺人的是你們,是你們這些貪官汙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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