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子期原因為侵權事件,想著和公司的法務溝通,但是,陸思羨是以雅奈爾的名義起訴餘子期個人違反《雅奈爾競業協議》。
餘子期完全忘記了競業協議的事,因為離職時也沒有人特別提過,她第一時間去查閱自己的帳戶,雅奈爾確實每月發放競業協議補償金了。餘子期扼腕,她沒有開通簡訊提醒,所以壓根沒注意到這筆錢。餘子期已經記不清競業協議的具體條款,但隱約記得競業協議的條款很奇葩,她剛簽的時候還吐槽過。
大企業為了保密,在競業協議條款上都是極力維護公司權益,從公司角度出發。
比如雅奈爾和朗芙妮,兩家的競業協議基本上就差直接寫了,從一方公司離職,不得進入對方的公司。
當然,偶爾也有特例,比如說曾經的沈絳年。
沈絳年曾經任職於雅奈爾,後又去了朗芙妮。
可沈絳年終究和任何人不同,她在雅奈爾主要從事翻譯,並不是公司的核心崗位,她是在朗芙妮集團總裁朗思銳知情的情況下被挖過去的;
雅奈爾非要追究沈絳年的違約,也不是追究不了,但雅奈爾集團副總裁沈青訸是她愛人,總裁蔣維爾也是朋友關係。
於情於理,沒人會起訴沈絳年。
可餘子期不同,先不談論她的背景和權勢,餘子期離職時和雅奈爾鬧得很僵,即便如此陸思羨也只是警告,在預先知道餘子期是要進入華洋國際,陸思羨也沒有真的起訴。陸思羨最初考慮是顧瀾笙,餘子期是顧瀾笙的朋友,她不想愛人為此不開心。
陸思羨對於餘子期的人品不想去評判,也料想過她日後會找茬,所以陸思羨留下的把柄拿捏著。
如今,競業協議條款,派上用場,餘子期是實打實地違反了前單位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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