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節(2 / 4)

小說:錦鯉小嬌嬌有點撩 作者:送春

嫁給我去,這麼重的話我一次都沒說過,但你真的那麼不想跟我過日子,那就走吧,你帶了什麼嫁來的,就帶什麼走吧。”

農村人覺得離婚丟人,包括伍有福現在,他只是說讓孟雪珍走,而不是說離婚。

孟雪珍卻被伍有福這話驚呆了,讓她走?她能去哪?

她家現在不比伍家好,回孃家誰願意養她一個三十歲的女人。

伍有福見媳婦停下不砸了,他嘆了一口氣,“你要還想跟我繼續過,以後就別回孃家。今天我跟你大哥打了一架,你也看到我身上的傷了,這樣的親戚我不要了。你要不能答應,那就帶著你的東西回去吧。”

說完,伍有福看都沒看他爸媽,拿起鋤頭就走了。

屋裡的孟雪珍,過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伍有福跟她說了什麼話。

等徐珊知道孟雪珍離家出走的訊息,是在第二天,伍有福的兒子過來說他媽帶了衣服走了,沒回他外公家,去哪也沒說。

伍曉明今年才十歲,比徐珊還要小一歲,“姑,我爸說,走就走了,她要是來找你要錢,肯定是騙你的。”

說起這些,伍曉明很平靜,但眼眶的血絲騙不了伍珍珍。

徐珊是時候聽伍珍珍說起,才知道這個事。

她覺得孟雪珍走得好,反正伍有福老實又慫,跟李廣坤沒差,就是可能比李廣坤心好一點而已,孟雪珍走了最好別回來,這樣伍有福就不能再結婚,像他那樣的男人,再結婚就是要害家人第二次,現在這樣剛剛好。

不過心裡這麼想,她嘴上倒是沒說。

日子一天天過去,等三月底天麻種子培育好後,徐珊便按約定找了李世清來幫忙幹活,只不過她沒包吃,若是讓李世清知道她傢伙食好,那是真要被人惦記上了。

只不過,在她家天麻剛種下,當天夜裡就被人糟蹋了一塊地。

她原以為是村裡人來偷採,結果白天來了五個警察,說有個人販子跑到李家村附近,讓村民小心。

領隊的是個三十多歲的警察叔叔,叫蔡騁,劍眉星目,特別英氣,他們在村部住了一天,過來是想找徐珊家商量事情的。

徐珊給蔡騁倒了一杯茶,她聽到有人販子時,立馬拘著李廣泉不讓他出去了。

“我今天來,是想問問你們家,願不願意去村部幫忙做飯。”蔡騁帶來的四個警察都不會做飯,他們昨天自己煮的飯堪比豬食,找了村長問了後,得知徐珊他們家菜最好吃,便過來問問,“我們會在這裡搜查幾天還不知道,所以想找個人幫忙做飯,放心,我們會給錢,只要能吃就行。”

徐珊在村口看到蔡騁五人時,就覺得他們特別精裝,聽到是縣城來的,便知道應該不是普通警察,有錢賺,還能在警察叔叔那裡得好感,徐珊便笑著說好,“去村部就不用了,蔡叔叔若是看得起我們家的飯菜,直接過來吃就行,我姐姐如今懷孕了,我不好兩頭跑。”

“那也行。”蔡騁覺得眼前的小姑娘說話慢條斯理,一點都不像沒讀書的農村人,心裡挺有好感,但這會卻沒想到會是徐珊掌勺,他把準備好的五塊錢給伍珍珍,“這是五塊錢,先算五天的伙食,不用客氣說多,我們五個都是很能吃的,一餐沒三碗飯不會飽。還有,你們這幾天看好家裡的小孩,那人販子是抓捕過程中逃跑了的,怕他狗急跳牆。”

說著,他看徐珊邊上的李廣泉可愛,捏了捏他的臉。

李廣泉臉嫩,被蔡騁的糙手一捏,立馬往後退了一步。

伍珍珍看徐珊都應下了,便點頭說好,跟著徐珊一起把人送了出去。

“這都什麼人,還賣小孩。”伍珍珍想到村長開會說的話,特別氣氛,“村長說那人販子每次都是在路上抱走小孩,賣到山溝溝裡,找都找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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