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節(3 / 4)

祝小安卻不喜歡人家說她懂事,懂事就意味著犧牲受欺負,如果她不主動放開林雪昀就肯定是不懂事。

做好飯,秦曉青說要喝飲料,“這麼高興,我們不喝酒也得喝點飲料意思一下。”

這裡沒有。

秦曉青就拉著祝小安去買,“你們那裡有個小賣鋪,規模還挺大的呢,比我們那裡的百貨商店差不多呢。”

祝小安拿了錢和她一起去買飲料。

老王看祝小安和秦曉青一起,笑著打招呼,“小安啊,看看要什麼?”

自從他們以為祝小安救了常三春,這些人對祝小安從之前的糾纏立刻轉變成感恩戴德,後來祝大安說過兩次讓他們不要那麼明顯否則她就不來了。

不來不現實,因為常三春的手段,這裡就他一家鋪子,不來買也沒別的地方買去。

秦曉青仔仔細細地打量著這裡,笑道:“老闆,你這裡貨很全啊,你看那些和市裡的一樣呢,有人買嗎?”她指著幾瓶價格不低的洗髮水和護髮素。

老王笑道:“我可不是老闆,我們老闆姓常。”

秦曉青看了他一眼,就順勢聊起來,知道他們老闆叫常三春,而且她立刻敏銳地感覺這個常三春和祝小安關係很不一般。

常三春說林雪昀有女朋友,而她問過姑姑,姑姑說根本沒有女朋友,其實是一個叫祝小安的女孩子救了林雪昀,而被人糾纏,林雪昀就幫她脫離麻煩。姑姑還強調林雪昀和祝小安就是好朋友,也是恩人的關係,讓她不要多想。雖然姑姑沒仔細說,秦曉青卻知道,這個常三春就是騷擾祝小安的那個男人。

她不由得扭頭去看祝小安,那個常三春長得高高大大的,看起來也人模人樣,其實和村姑非常般配啊。

她買了一隻不便宜的帶頭花的髮夾,要五毛錢,買一般的至少可以買八個,她把髮夾戴在祝小安頭上,笑道:“小安,送你的見面禮。”

她發現鄉下和城裡還是沒法比,這裡流行的大紅大綠,什麼大花的,其實城裡才不要這樣的,都是文氣為主的。

比如這個髮夾,都是城裡幾年前流行的樣式。

祝小安摘下來,放在櫃檯上,“我有的。”

她也不喜歡那些大紅大綠、大花的東西,買回去不戴,浪費。

秦曉青就讓她挑一樣,要送給她。

祝小安笑道:“咱們還是走吧,等著吃飯呢。”她把秦曉青挑的飲料裝在籃子裡,付了錢和秦曉青一起回去。

推門進院子的時候,秦曉青跟著祝小安後面,只開一扇門有些擠,秦曉青突然想知道她和表哥一起回來的時候,這麼擠的過道,祝小安會不會故意蹭到表哥懷裡,勾引表哥?

心裡想著,她有氣,就撞了祝小安一下。

結果祝小安已經邁步出去,秦曉青反而歪了歪跌倒在地。

祝小安聽她驚呼一聲,趕緊回頭扶她,“沒事兒吧。”

“沒事,被門檻絆了一下。”

飯後,林爺爺刷碗,幾個人繼續在院子裡聊天,因為有蚊子,祝小安就拿了新買的春娟花露水給大家撣撣。

秦曉青卻拉著祝小安去林雪昀的房間。

她翻來翻去,把祝小安整理的很整齊的書翻得亂糟糟的。

她皺眉,“去哪裡了?”

祝小安問:“你找什麼?”一邊收拾秦曉青翻亂的書,祝小安看不得書桌太亂,更不能容忍亂丟書。

不管林雪昀在不在,她也常來他的房間,多半是來找書看,不過她習慣看完以後放回原來的地方,這一點她和林雪昀很像,兩人都喜歡把書本收拾得整整齊齊。

秦曉青翻騰半天,終於踩著凳子在最上端找到幾本書,“哈哈,找到了。”

她把那幾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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