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想知道多些,多懂一些人情世故。
凌家落難之時逃往南邊,遇到一大地主相救,人家不僅管吃管喝,還把嬌養了十六年的唯一閨女嫁給凌二郎之父,恩情可說比天大。
等凌家東山再起,竟然就將作出那等之事。凌家說兒媳婦遇難,實際上誰知道,死的時機也太巧了。
明珠心想:男人都是一個德行,忘恩負義、薄情寡義。蕭相不也是這種男人,得了好處便翻臉。
焦氏和琳琅正聊得興起,只聽琉璃說了一句:“母親,大姐,二姐,咱們東西呢?”
幾人定住。琳琅聲音都直了,“是在這輛車上嗎?”趕緊翻箱倒櫃,一無所獲。
明珠點頭,“好像就是這輛。”東西雖不稀罕,但好容易蕭相大出血一次,竟然便宜了流民。
“官府會給咱們送回來吧?”焦氏問道。
明珠不知如何作答,只好實話說,“東西都被流民碰了,即使官府來問,咱們也不能承認。”
琳琅不滿,“為何不承認,本來就是咱們的。”
明珠冷笑,“東西重要,還是名聲重要。知道的,是咱們逃了他們才拿到東西,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從咱們身上摸走的。你說世人願意相信那種?”
流言可畏,且眾人太閒,就喜歡這種八卦訊息。
焦氏也覺自己有些丟臉,見識還不如孩子。
琳琅眼圈都紅了,頭一次有好東西,還沒稀罕夠,就打了水漂。“凌二郎也是,咱們在寶玉閣裡,又沒有危險,還用他護衛。他就不能幫咱看著馬車上的東西?”
明珠都要氣笑了,人家幫忙還幫出錯了?她最討厭這種自己倒黴,就怨恨到別人頭上的人,沒擔當。
凌二郎不去護衛馬車,是因為不值得。明珠聽祖母說過,他母親家族雖只是大地主,但真的不是一般大,家業留的很足。
即使被凌家侵吞一些,留在凌二郎手裡的估計也不是少數,是以他才看不上馬車那點財物,更想不到去護衛吧。
琉璃見明珠冷臉,也不敢多說,只默默將馬車翻找一遍,反而是她買的一對玉環在箱櫃縫隙裡找到。
“大姐,你出門戴這個行不,送給你吧。”琳琅覺得金環也是好東西,她又不著急用。
琳琅拍掉金環,“誰稀罕這個,小孩子用的,我怎麼戴。”
明珠最看不慣她這個德行,有本事欺負比她強的啊,“不要就不要,摔了做甚。”
明珠見琉璃嚇得眼淚都要出來,撿起金環,“你戴著就很漂亮,何必送人。”
她一直覺得琉璃裝老實,雖不討厭,但也談不上喜歡。今天見她遇難不驚慌,關鍵時刻還能記掛丫鬟,也不貪財,有些出乎意料。
她記起前世,明安遇難之後,好像琉璃也真心流過眼淚,每年也能記得燒紙。可見,良心不壞。
等回了相府安頓下來,明珠便拿出一套適合孩子用的首飾,讓小冬親自給琉璃送去。“跟妹妹說,這東西不值什麼,壓驚用的。”
琉璃只好收下首飾,問杜姨娘,“挺值錢的吧?”
杜姨娘嘆一口氣,她當真不想欠二小姐的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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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凌撤:不開心,鏡頭太少←_←
胖夏:沒讓你再長大鬍子就夠意思了,人不能要求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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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緊張
凌澈望著遠去的馬車,內心如黃河氾濫海水倒灌火山爆發一般難受萬分。
“東海,我剛才表現可好還好?”凌澈不死心,說不定旁人眼裡還行。
東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