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詡聖人,既然金錢確實是自己擇偶方面的優勢,他追求某人的時候也會很大方地利用金錢優勢,那麼對方喜歡自己的錢又有什麼錯?
是他給兩個人的起點定錯了,他以為在酒吧看見一個長得不錯的男生也算是喜歡,就像他第一次見到盧景長得還不錯;他以為一個根本沒見過的人只要是自己喜歡的型別也可以認識、發展,就像楊曉陽說給他介紹小綿羊,他也不算抗拒;他以為自己展現出足夠的優勢,長得帥,有錢,做的遊戲拿了獎,對方因此欣賞他那麼這也算是互生情愫。
那喜歡應該是什麼?胡斯御從以前開始就對「喜歡」這兩個字沒什麼崇拜感,有的人覺得喜歡一定是神聖的,一定是深刻而有含義的,胡斯御現在仍然不這麼認為。
他的喜歡源自某一瞬間的貪戀,譬如現在。
世界上有那麼多像盧景一樣的人,他們有些社恐,總是在用更多的時間思考怎麼不犯錯怎麼更合群;他們有一些自己的小特徵,比如自然捲的髮根略微蓬鬆,比如吃飯的時候習慣先喝一口水,吃完了飯杯子的水也要一口氣喝光;他們總是要逃避別人的視線,一旦跟你視線對上下意識是要躲一下的,再看回來也很猶豫、試探。
可現在縮成一團坐在落地窗前的只是盧景而已,胡斯御想讓這一刻更久一點。
胡斯御習慣把衣服掛在衣架上,得到允許之後盧景幫他整理好了衣服收進了收納袋裡,這點事情很快就做完了。不知道接下來做什麼的盧景看到胡斯御正在整理檔案,覺得可能不太方便打斷他,肯定也不方便擅自動他的東西,只好先休息一會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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